时间:2019-05-06 09:46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其次,从“面”上看,一方面我们主要抓排查整治的标准规范,推动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模式。目前,一批技术规范已经陆续出台。支撑整体工作的排查APP系统已开发完成,并在实际排查中启用。无人机航测技术规范已经印发,资料整合技术指南、现场排查工作要点、排污口监测工作指南等规范也在加紧制定。此次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以前是把规范要求全部制定好才开始,可这次是全新的工作,我们先通过试点制定规范,进而指导全面的工作。
另一个方面,沿江沿海地区都在行动,积极开展排查工作。我们召开了渤海入海、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工作启动会,“两个口子”涉及15个省(市)、76个城市具体实施方案都已经明确,细化了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经费安排,全面铺开了排查工作。有些地区,像烟台、大连等城市,无人机航测工作即将开展。在排污口排查的过程中,相关的整治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比如,重庆市先行先试,在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打击偷排偷放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级排查中,第一级无人机飞行,在渤海地区,准确率大概70%以上;在长江,特别是上游地区,准确率大概是50%左右,这就需要之后人工一步一步丈量,深入排查核对,这个是非常必要的。这就是个“笨办法”,可是把“笨办法”放在整个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去看,这就是个好办法,是个巧办法,因为这是项基础性的工作,关键性的工作。把排污口排查清楚了,把陆上的污染搞清楚了,下一步的环境整治就可以有的放矢。
下一个阶段的重点,就是督促指导各地全面完成无人机的航测任务,也就是第一级排查工作。这个任务相当繁重,其中长江、九条主要支流以及太湖涉及到大约两万四千公里的岸线,渤海大概是三千六百公里的海岸线,加起来接近两万八千公里,要全面进行无人机航测。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接下来还要组织人工徒步排查,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两个口子”的排查任务。
谢谢大家。
封面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华北地区多个城市出现空气质量反弹,请问原因是什么?对完不成攻坚行动目标的城市,是否会追责问责?
刘友宾:每当重污染天气来临的时候,公众总会有一些担心、忧虑,希望我们的蓝天能够天天有,我们也有这种良好的希望。应该看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大力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2013年相比,2018年全国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41.7%;北京市PM2.5浓度从89.5微克/立方米降到51微克/立方米,下降43%;珠三角PM2.5浓度连续四年达标,浙江省也迈入总体达标行列;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次、影响范围、污染程度都有了大幅度降低。回顾世界各国大气污染治理进程,中国近年来在大气治理方面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都是十分罕见的。大家可能注意到,前段时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一个报告,高度评价了近年来中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的路还很长,绝不可能一劳永逸。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大、超出环境容量,我国的大气环境质量仍然还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对气象条件非常敏感。有专家评估显示,气象因素对PM2.5浓度的影响,年际可达±10%,对个别城市可达±15%,月际可达±30%以上。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频发,大幅拉升全年PM2.5平均浓度,一定程度会抵消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从发达国家大气污染治理史来看,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大气污染物浓度在快速下降过程中,遇到气候条件不利,部分时段出现反弹也是可能的,这是客观规律。重点是要看趋势、看发展、看长期,我国目前整体仍处于空气质量快速改善通道,不能因为短期PM2.5浓度反弹,就对治污思路产生怀疑、失去信心,否定前期的努力和成效,动摇今后的方向和目标。
2018年秋冬季以来,总体上看减排力度并没有减弱,相关措施也是有成效的。但受厄尔尼诺影响,冷空气活动较弱,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前两年明显变差,加上少数地方前期改善幅度较大出现自满松懈情绪,使得一些城市PM2.5浓度出现反弹。这充分说明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为加快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下一步我部将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严肃问责。按照我部会同6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对由于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城市,将依据规定严肃问责,不允许以气象条件为理由来应付搪塞。
二是强化监督帮扶力度。目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全国执法力量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正在开展强化监督帮扶,督促各地“冬病夏治”,全面完成治污任务。
三是持续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一市一策”,针对不同城市存在主要问题精准施策,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通过企业信息公开来促进公众参与?
曹立平: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按照“健全制度、更新目录、推动公开、鼓励参与”的要求,不断深化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我部先后印发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文件,规章和规范。规范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更新名录,组织做好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尽快完成名录更新工作,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动公开,自2015年起,我部将各省(区、市)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将纳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的相关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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