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1 11:34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七)严格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起,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区环保局、区交通局等部门要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确保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八)严格油品质量监管。通州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要加大贯彻落实北京市第七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油品制售、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九)推进机动车大数据分析监控体系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适时新增重型柴油车应实现排放在线监控功能。具备条件的在用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区环保局按照市级部署建立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在线监控平台。2018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监控系统和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监控系统,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精细化
健全统分结合、行业监管、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为重点,以标准规范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抓手,以监测评价考核为手段,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清洁的城市环境。2020年与2017年相比,全区降尘量下降30%。
(十)健全完善扬尘监管机制。2018年10月底前,配合市环保局建成各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基础设施。自2018年11月起,按照市级部门统一要求,对各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各乡镇、街道,按照区政府绩效考核整体工作计划适时将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负责监管本行业本领域工地,贯彻落实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区城管执法局等各相关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各类工地扬尘治理情况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十一)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各区组织全面推进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和“门前三包”的扬尘防治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派专人巡查,监督工地出入口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冲洗保洁情况并督促问题整改;鼓励工地聘用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扬尘治理。
严格落实扬尘控制规范。贯彻落实北京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及《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涉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架空线入地等工程扬尘治理要求,增加和细化高围挡、密闭化、喷淋、喷雾、抑尘剂、洗轮机等应用要求;明确拆除违法建筑等过程中涉及拆除、粉碎、运输、后处置等全流程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各主管部门分别牵头明确施工工地在主要出入口公示相关实时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根据市环保局统一部署逐步扩大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范围,2019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的水务、公路、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施工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厂、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并实现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在线监测平台联网。
加强扬尘违法行为闭环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委、通州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部门要完善行业扬尘监管体系。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在24小时内现场核验,依法处罚。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线索移送至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区城管执法局要在接收后24小时内现场核验,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并于一周内将查处结果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在同一施工周期内,对因施工扬尘违法行为被处罚2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施工单位,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对被处罚3次仍有扬尘行为的,上报市级部门给予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半年;对被处罚4次及以上、恶意造成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十二)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按照“城乡统筹、深度保洁”的原则,2018年9月底前,贯彻落实本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标准,对城市道路、背街小巷、高速公路、镇村公路,按等级,分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逐一明确机械清扫保洁、人工辅助清扫的责任主体和清扫标准、作业频次。区城管委可根据实际制订实施严于市级标准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规范,并加大清扫保洁资金投入,落实环卫劳动定额和预算定额,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清扫保洁体系。自2019年1月起,实现各级各类道路的主路、辅路和人行步道清扫保洁“全覆盖”。到2020年,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达到92%。由区农委牵头,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牵引,积极配合对接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将农村各类道路保洁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十三)整治面源扬尘。根据市环保局每月通报的关于裸地、拆迁地块的扬尘整治情况,各乡镇、街道立行立改,并建立问题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治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动态治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组织对辖区裸地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覆则覆的原则,随时采取绿化、生物覆盖、硬化等措施,分类施策,动态整治。2019年底前,各乡镇、街道牵头完成现有砂石料场、砂石坑的整治,严防新增。
(十四)联合整治渣土车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区城管委负责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具备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不符合本市标准的运输车辆,不予核发运输车辆准运证。住建部门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要核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等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督促施工单位“进门查证、出门查车”,保障施工单位使用合格渣土运输车辆,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合法合规。区交通局、通州交通支队要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措施,严肃查处营运性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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