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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时间:2019-07-30 11:40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届时,将为焦作市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5章42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监督管理”,第三章是“防治措施”,第四章是“法律责任”,第五章是“附则”。

据介绍,这次立法坚持5条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一般不作重复规定;坚持系统防治,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对工业、燃煤、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开展综合防治;坚持源头防治,提出发展集中供热、管控重型柴油车、优化交通信号、加强裸露地面治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大气流动风道等源头治理措施;坚持精准防治,要求开展污染源普查和主要污染物来源解析,推进大气污染的精准治理;坚持精细防治,在上位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扬尘治理措施,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关于完善大气环境治理体系,《条例》着力于优化指挥协调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议事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着力于加强智慧环保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动态化、数字化、常态化管理;着力于推动网格化管理,要求科学划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着力于动员公众参与,对保障群众知情权、举报违法行为、鼓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公益活动等作出规定,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关于工业、燃煤污染防治措施,《条例》着力于优化工业布局,对引导新建工业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推进老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作出了规定;着力于推动超低排放改造,明确鼓励火电、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着力于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对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目作出了规定。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关于焦作市大气污染属于偏建材类的研究成果,对建材行业企业应当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作出了规定。

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条例》对土石方作业、瓷砖石板材切割、道路管线施工、城市绿化建设养护、道路保洁等施工、作业活动中的防尘降尘措施作出了规定。还提出要鼓励和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全装修交付,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工地扬尘。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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