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7 11:26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3.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呼吸道等大气污染相关疾病24小时急(门)诊的监管工作。
4.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市应急管理局职责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的应对与处置工作,协助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与处置工作。
2.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3.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市国资委职责
1.编制和完善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2.负责组织所属涉气企业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编制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减排措施。
3.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市市场监管局职责
1.编制和完善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2.加强洁净煤经营单位检查力度,加大定点煤炭经营网点煤质抽检工作力度。
3.协助城管部门督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4.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市文化旅游局职责
1.编制和完善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2.负责在旅游景点和游客集散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信息传播工作。
3.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市气象局职责
1.编制和完善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2.负责气象条件监测、分析、预报,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聘请专家组建预警会商队伍,完善会商机制,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
3.按照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提供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气象条件数据,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市司法局职责
1.审核市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西安城投集团职责
1.编制和完善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2.督导所管辖供热企业和施工工地及所属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3.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4.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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