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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

时间:2020-01-08 09:49

来源: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为监测预警组、健康防护组、污染控制组、宣传报道组、气象干预组、后勤保障组及专家组。当发生重污染天气事件时,7个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预案的分工进入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工作。7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由宣传部、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公路分局、生态环境局、国网晋江市供电公司,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构成。

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监测预警组

由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工作方案,完善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网络,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测预报体系,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监测。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市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重污染天气提供监测数据信息。气象局负责日常气象监测,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测预报提供气象信息。在发现有可能产生重污染天气时,生态环境局应及时组织气象局与有关专家进行会商,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

2.健康防护组

由卫健局牵头,教育局等部门组成。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等工作,指导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工作。教育局负责及时将相关应急措施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组织落实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以及停课等相关措施。

3.污染控制组

工业污染应对组: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应急局、工信局、发改局、国网晋江市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生态环境局日常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工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生态环境局会同工信局、发改局、应急局、国网晋江市供电公司,负责制定工业污染企业限产停产专项实施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关停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等差别化应对措施,并监督实施。

机动车污染应对组:由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机动车限行专项实施方案,落实机动车限行、停驶等各项机动车污染应对措施。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经生态环境局确定尾气排放不合格的,由公安局处罚;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单位对道路行驶的大型运输车辆污染大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公共交通运力;城管局负责对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弃土运输、运输车辆滴漏行为的监管。

扬尘污染应对组:由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公路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制定扬尘控制专项实施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应对措施。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水利局负责制定并落实停止或减少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制定并落实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交通室外施工作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公路分局负责制定并落实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隧道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城管局负责加强工程车辆滴洒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自然资源局配合生态环境局督促矿山落实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生活污染应对组:由城管局牵头,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部门组成。城管局负责对垃圾焚烧、流动摊点油烟污染行为的执法检查;城管局和属地政府根据各自职责督促检查各环卫单位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公安局负责指导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措施。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配合对焚烧秸秆等农作物行为的执法检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负责指导监督落实禁止焚烧秸秆等农作物的措施。

4.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部牵头,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工信局组成。宣传部组织协调媒体和记者做好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将空气质量监测、污染趋势、应急处置等信息传给宣传部、工信局等部门。宣传部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向市民通告污染水平、公布污染严重区域、发布未来48小时气象信息等。工信局负责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向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

5.气象干预组

气象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后勤保障组

由重污染天气应急办牵头,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国网晋江市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日常、培训、演练及重污染天气期间所需的应急资金、物资和设备保障和调配。

7.专家组

专家组由重污染天气应急办聘请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环境监测、卫生防护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参与预测分析,提出意见建议。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报告,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的新标准要求开展PM10、SO2、NO2、O3、PM2.5、CO等6种主要污染物的监测,通过空气自动监测站或者生态环境局手工监测获得AQI值,发布实时监测浓度值和空气质量指数(AQI);收集气象部门的气象监测数据;收集上级部门及周边县区的预警信息;收集各成员单位的反馈信息。

2.会商

生态环境局和气象局建立应急会商和交流机制,预测本市行政区域内未来将出现连续2天以上大气中度污染时,双方及时进行会商,联合开展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向重污染天气应急办报送应急信息。

(二)报告与信息发布

预判重污染天气灾害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并通报宣传部、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应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信息影响。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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