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9 10:30
来源:上海经信委
3月5日晚,上海发布最新复工指南。
“新版指南”明确,一般行业备案即可复工。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防控方案”,就复工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内容进行承诺,视作备案完成,即可复工。其中,建筑工地需通过住建部门备案复工,同时做好人员健康登记、实名制预登记和进场登记。
新版指南指出,特定行业需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后予以复工。其中,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以及游戏游艺、歌舞娱乐、网吧、棋牌室等经营场所,需向市或各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科普基地向市或者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游泳池、健身房、健身工作室、各类球场等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场所向市或者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美容、沐浴业中的泡池等业务需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电影院需向市电影局备案。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以下行业或活动暂时不宜复工,主要包括: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经营的团队旅游、“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剧场、书场演出;线下教育培训活动。
新版指南表示,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必须管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复工复产复市的工作指引,做到“一行业、一指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同时,各企业应切实承担起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控,凡是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均需出示“随申码”,并做好体温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企业不按规定备案,或不落实复工承诺、疫情防控不力的,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名单,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上海企业“最新版”复工指南图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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