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09:29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4.对春季秸秆禁烧等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的有关措施、正面典型和舆论引导等环节加强宣传。(宣传中心会同大气处负责)
5.盘点今年“三抓”“三早”期间,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超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等措施,积极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方面的行动和成效,组织进行一次专题采访报道。特色做法向省级和国家级媒体推荐。(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环评处负责)
6.4月15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和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宣传活动。(宣传中心会同核安全局负责)
7.筹划吉林省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专题片拍摄任务。全系共分《呵护蓝天》《保护碧水》《关爱生态》3个主题篇章。明确系列片整体思路、框架、选材等要素,研究制定拍摄制作方案。(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8.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启动《我的环保故事》主题宣传活动。摄制、征集相关题材短视频作品,在本级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择优向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推荐。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至少摄制1个短视频。(宣教处、宣传中心负责,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落实)
9.制定加强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制度,进一步强化调度、激励等机制。会同省住建厅组织报送第四批设施开放单位名单。(宣教处负责)
10.全面加强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新媒体矩阵建设。组织各地开通今日头条、抖音政务账号;加大政务微博的推广使用力度,提高发布信息的原创度;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政务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提高新媒体信息制作水平。(宣教处、宣传中心负责)
11.根据生态环境部通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发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宣教处负责)
12.与共青团省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学生在行动”高校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实践活动的通知》,附社会实践活动案例评比、公益广告征集、生态环境保护新媒体宣传评比3项活动实施方案。(宣传中心负责)
13.印发《“我爱美丽吉林,环境保护进社区”志愿者活动实施方案》,启动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从经开区开始,每个季度推进一个区,每个区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具体开展。(宣教处负责)
14.研究制定《2020年六五环境日省级主场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共同推进主场活动的具体事宜。(宣教处会同宣传中心负责)
5月份:
1.组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我省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督导帮扶阶段的有关情况开展一次专题采访报道活动。通过对工作专班和各地推进工作情况的实地采访,以及对帮扶成效、亮点的宣传推介,展示我省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群策群力、尽锐出战的生动形象。(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综合处负责)
2.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宣传渠道,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中群众投诉举报的典型案件和整改情况进行报道。(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督察办负责)
3.组织各地在吉林日报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以“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的综述性文章,并向国家级媒体推荐报道。(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综合处等相关单位负责)
4.指导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专题“市委书记(市长)谈生态环保”等栏目,刊发地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体会。(宣教处负责,组织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落实)
5.5月22日,组织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宣传中心会同生态处负责)
6月份:
1.组织吉林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对我省积极推进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帮扶工作的成效进行集中报道。有关情况向生态环境报等国家媒体推荐。(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综合处负责)
2.紧紧围绕“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全省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6月5日,举办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省级主场活动以“省市联办”的模式开展,各地主场活动以“区块联办”的模式开展。在吉林日报刊载2019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3.组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吉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情况。(宣教处会同环评处负责)
4.对“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及2020年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通过省级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好的做法向国家级媒体推荐。(宣传中心会同环评处负责)
5.组织对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安排进行宣传介绍。(宣传中心会同土壤处负责)
6.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宣传中心会同气候处负责)
7.根据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专题片制作计划,完成拍摄脚本的编写,并陆续组织开展拍摄和制作工作。(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8.调度第二季度各地设施开放工作有关情况,将好的成果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并向生态环境部新媒体推荐。(宣教处负责)
9.汇总第二季度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我的环保故事》主题宣传活动成果,通报有关情况,择优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宣教处会同宣传中心负责)
7月份:
1.组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交叉检查工作,对开展跨地区交叉执法检查、异地监管、核验督导帮扶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宣传。(宣教处会同执法局负责)
2.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宣传渠道,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报道。重要内容向国家级媒体报送。(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督察办负责)
3.组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全省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及形成规范化管理机制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重要成果向国家级媒体推荐。(宣传中心会同水处负责)
4.组织召开第二季度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推进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改善情况。(宣教处会同水处、大气处、土壤处、监测处等有关单位负责)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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