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6 10:16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更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清单,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根据各市日常工作情况,结合督导检查和抽查暗访等监管情况,分别进行全省季度排名和年度排名,排名结果抄报各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全省。
各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加强监管,认真填写附件3-8,连同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行政处罚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于每月25日前一并报送省厅。
各市要按时上报有关情况,严把数据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客观真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将对有关数据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约谈,直至追责。各市请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专班名单、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于5月10日前报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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