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1 09:24
来源:杭州生态环境
在石化、有机化工、医药等行业推广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完成28家重点企业治理(含省下达任务27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加快工业企业工艺废气整治提升
深化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水泥、石化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合成革等8个重点行业全过程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依托“环境医院”,重点推进钱塘新区化工行业整治,提升生产设备、工艺和废气治理水平。继续推进水泥企业实施全流程污染深度治理试点,逐步实施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的改造。(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年底前,完成10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任务25家(含省下达任务10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
全面推进制造业提升改造。加强高产、节能新型纺纱、织造工艺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大力提升印染行业的后整理工艺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应用新型染色、印花、自动控制及在线监测等新技术。发展短流程工艺,推进熔炉余热利用、烟尘回收、重金属减排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富阳、桐庐等地废铜、锌(铜、锌泥)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化、清洁化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开展区域性恶臭异味治理
按照《杭州市区域性恶臭异味污染“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完成56家工业类恶臭异味治理任务(含省下达任务5家),基本消除区域性恶臭异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化纤聚酯异味治理。严格按照杭州市化纤行业整治相关要求, 2020年全面完成萧山区、钱塘新区等重点区域化纤聚酯工艺废气及污水池废气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
加强已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泵站恶臭异味控制,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治理(废气达标排放且周边无敏感点的除外)。〔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城投集团〕新、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要配套建设局部恶臭治理设施,不产生新的恶臭污染。(牵头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恶臭异味控制及源头治理。提高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标准,加强垃圾的清运和管理,持续提升天子岭垃圾填埋场等区域恶臭异味治理水平。加强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恶臭源头治理,优化城区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布局,加强监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投集团〕
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重点改造提升现有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现代化设施装备和粪污处理能力,完成省下达美丽牧场建设任务。2020年,持续推进江南养殖场等5家畜禽养殖场的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实施季节性污染减排调控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市、区(县、市)两级分别针对夏季O3及秋冬季PM2.5污染现状,在2020年4月底和9月底前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行业企业要合理安排设备轮检轮休,错峰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涉“VOCs”排放错时生产减排行动,5月1日至9月30日光照强烈时段(11点至16点),大中型房屋和市政设施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标志标线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等露天作业过程中,停止大规模使用涂料、油漆等排放VOCs的施工作业(道路应急抢修及因工艺确需连续作业的除外)。对违规施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
(三)全力加快“车船尾气”治理步伐,实现移动源排放清洁化
1.清洁车辆行动
(1)加强新车环保达标监管
2020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城市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国六)排放标准,并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加大对市内销售主要车(机)型系族的抽检力度,年度抽检率80%,柴油车型系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市内进口主要车(机)型系族的抽检力度,年度抽检率80%,覆盖全部企业。(牵头单位:杭州海关,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2)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
继续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措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3)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研究制定杭州市机动车清洁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推进绕城内运输车辆清洁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环卫、邮政、出租、通勤、园林绿化、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园文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城投集团〕2020年,全市建成区燃油公交车“全面清零”,使用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四区三县(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5%。(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城投集团)2021年年底前,出租车力争全面更新为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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