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31 11:45
来源:中国大气网
12月30日,菲达环保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菲达环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同意菲达环保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2亿股股份,用以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2.95%股权。同意菲达环保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4亿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22亿元。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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