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9 11:28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2.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新建、扩建一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鼓励年产废量1万吨以上的企业、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较多的园区建设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设施和有机溶剂集中回收中心,引导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1.实施城镇绿色建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推进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应用太阳能光伏,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分阶段、分类型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试点。推动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推动数据中心、各类园区及冷链物流等领域实施绿色高效制冷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1.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优化客货运组织,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周转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强化轨道交通、公交的无缝接驳,增强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3%。(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铁路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动港口、机场、货运枢纽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实施“油改电、油改气”工程,积极推进港口作业机械能量回收、供电设备节能改造。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机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建设和应用、新能源装备设备综合利用示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率先在两江新区、万州区、九龙坡区、南岸区、长寿区、綦江区、潼南区等示范区域合理布局加氢站。(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铁路办事处、民航重庆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城市公交、出租、环卫、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时,优先采用纯电动、氢能源、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渝中区运渣车辆纯电动化。严格执行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新增纯电动汽车不少于10万辆。(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重庆铁路办事处、民航重庆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引导发展绿色物流,加快物流设施绿色化改造。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1.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积极推广节能型农业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太阳能、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结合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管理,提升农村沼气利用水平。(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取粪污就近就地还田。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3%,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1.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市机关事务局负责)
2.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率先淘汰老旧车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纯电动汽车占比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示范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十四五”期间,全市党政机关全部创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能效“领跑者”。(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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