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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加码,跨省生态补偿要带动更多产业机会涌现

时间:2023-07-03 10:16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易简乾整理

中国水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政府、安徽省政府在合肥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提档升级。类似“新安江模式”这样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还逐步在探索如何带动经济落后省市的发展。落实到环境产业,也涌现了更多发展机会。

中国水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政府、安徽省政府在合肥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提档升级。

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提档升级

早在2012年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试点在新安江启动,上游安徽省、下游浙江省连续开展了三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2012~2014年为首轮试点,设置补偿资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拨付安徽,皖浙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否则相反。此举开创全国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先河。

2015~2017年为第二轮试点,突出“双提高”,提高资金补助标准,皖浙两省出资由1亿元提高至2亿元;提高水质考核标准,水质稳定系数由0.85提高至0.89。

2018~2020年为第三轮试点,中央财政统筹资金给予支持,皖浙两省每年各出资2亿元,考核标准较前两轮更高。

中央及皖浙两省累计拨付补偿资金57亿元,有力支持了改革试点。如今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连续10年达到生态补偿考核要求。每年向浙江省杭州市重要水源地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清水,千岛湖水质实现同步改善。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升级后,新一轮补偿重在加强上下游产业人才合作,探索园区共建、产业协作、人才交流等多种合作方式,推动由单一补偿向综合补偿升级。

在断面水质补偿上,2023年补偿资金总盘增至10亿元,从2024年开始,资金总额在10亿元基础上参照浙皖两省年度GDP增速,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同时,样板区补偿范围扩大至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全境,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全境。

鼓励市场、产业参与,跨省“对赌”不在少数

流域补偿机制好处多多,往往能带动两地多个产业的发展,因此不少地区进行了流域补偿机制的探索。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目前,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生态环境部已经协调18个相关省份,签订了13个跨省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其中半数的流域已经完成了至少一轮补偿协议。

如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点明,洞庭湖、鄱阳湖是长江中游的重要淡水湖泊,是长江洪水的重要调蓄场所。江西省、湖北省和湖南省要把加快推进洞庭湖、鄱阳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方责任,完善配套措施,规范合理使用各类补偿资金,确保“两湖”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再如2022年,山东省发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以下简称为《政策》),指出2022年至2025年,综合考虑黄河水质和山东、河南两省实际,以黄河干流刘庄国控断面水质考核情况为主,开展黄河流域(豫鲁段)省际横向生态补偿。

这么多地方加入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与探索,有哪些好处呢?

参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上下游不同省市往往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一般上游为了保证水源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牺牲了很多发展机会,而下游省市则经济基础更为雄厚,经济体量更为庞大。

类似“新安江模式”这样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还逐步在探索如何带动经济落后省市的发展。

正如前文所述,此次新安江模式的升级不再局限于支付货币形式的资金补偿,而是争取带动更多产业融入进来。

以安徽黄山为例,作为一个旅游业发达的城市,黄山市多年来不断探索通过与长三角城市的互动协作,带动黄山市经济的整体发展。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18年,黄山和浙江衢州市正式加入了杭州都市圈。到2020年底,由杭州和黄山两地共同建设的杭黄绿色产业园正式揭牌。据当时规划,除旅游业之外,双方规划围绕数字安防、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强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商贸金融、绿色农业等领域合作交流协作。

落实到环境产业,也涌现了更多发展机会。

2021年,《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创新试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投资建设营运。

《指导意见》还提出发挥三峡集团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骨干主力作用,通过长江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开展“两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持续实施有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合理建立开发利用主体和保护修复主体利益连接机制,吸引长江流域上下游企业、社会组织参与“两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扩充补偿要素,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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