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3 09:59
来源:佛山市政府
日前,《佛山市全方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印发。规划提出,强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陶瓷、铝型材和玻璃等重点行业工业废气治理,探索建立工业污染源治理自愿协议式减排,引导陶瓷、玻璃、铝型材等传统行业企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治理。全市所有钢铁烧结机完成脱硫,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全文如下: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方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7〕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全方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佛山市全方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及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委市政府将环保工作全面融入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新常态,积极发挥体制优势和制度优势,大胆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大环保”格局、“大治理”模式和“大监管”体系,环保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较好,有力促进了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关闭了大量污染严重的企业,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使佛山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未来的环保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2015年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0年均有明显下降,降幅分别为:54.1%、19.6%、9.4%;佛山市于2012年中开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监测,自2013年起按环境质量新标准进行评价。201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浓度、臭氧(O3)浓度比2013年下降26.4%、12.5%、17.2%,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占比上升17.4%。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均达到Ⅲ级标准;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则有明显改善。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主要江河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从综合污染指数的计算结果来看,除平洲水道2012年的综合污染指数达到0.72的高值外,各江河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处于0.14—0.29范围内,各主要江河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呈不显著的下降趋势,达到清洁级或较清洁级水平,指数变化波动幅度较窄,水质变化平稳。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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