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4 13:26
来源:环保部
4月21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全年和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环境监管执法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正在进行的京津冀“2+26”个城市大督查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我想问一下目前推进情况怎么样?督查出来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如何保证这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田为勇:你刚才提的问题就是我们最近正在开展的一项大的行动,就是对京津冀“2+26”个城市进行为期一年的大督查。这个督查在2月份曾经搞过一个月,从这个行动来看,对保证空气质量确实起到了一定效果。通过不断强化督查,能够实现我们既定的一些目标。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克强总理提出要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要对所有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24小时的在线监控,确保监控质量,到期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停,这是两会期间总理向全国人民做的一个郑重承诺。
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环保部党组作出了重大决策,开展为期一年的蓝天保卫战,所以这次大督查核心就是蓝天保卫战。
这次大督查从4月5日开始,受陈部长的委托,翟青副部长在这儿做了一次全国动员。从全国抽调了5600人,开展25个轮次督查,每次督查安排是,28个城市,每个城市8个人。每轮次的衔接工作非常重要,第一组搞两个星期,第二组两个星期,如果说两个组都不衔接,第一组检查的,第二组不知道。所以采取了压茬式的方式,就是把第一组的工作和第二组有效的衔接起来,然后第二组的工作和第三组的工作也是要有效的衔接起来。
今天是21号,正好是这次大督察正式启动的两个星期,从7号到现在是两个星期。从21号到28号是交接周,是第一组和第二组的交接。要把很多的内容都要交代清楚,前面查了哪些内容,发现了哪些问题,已经交给地方办了哪些事情,地方都是怎么办的,要全面交接给第二组。第二组是在第一组基础上做,而不是从头做。
第三组将来和第二组也是这种方式交接,留一半人员,到28号以后,第一组的人完全撤退,28号以后就是第二组的人在这儿,按这种方式,全年开展25轮次的督查。
截至到昨天晚上24点,28个督查组共检查了各类企业是4077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808家,占了整个检查总数的69%。按照预定目标,4月份重点是要检查各类的“散乱污”企业,这次检查是发现了763个有问题的企业,占到了整个总数的27%。其他还有包括没有安装污染设施和设施不正常的512家,占了18.2%。还有超标排放的15家,自动监控设备弄虚作假的8家,还有防扬尘一些措施没有落实或不完善的687个,还有其他一些问题。这就是我们这次督查第一个轮次两个星期大家发现的重点问题,这些问题现在都已经交给地方办理。这次我们实行挂账,每个城市是拉清单的,每个问题到期完不成我们是要追究责任的。地方一定要到期完成这些问题,实行销账制度,把这些工作做得更加扎实。
中央电视台:我们了解到近日在华北等地发现了多处污水渗坑,有一些渗坑在多年前就开始治理了,但是治理效果不明显,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些渗坑的存在,危害究竟有多大?环保部有没有做过相关调查,类似于这样的渗坑目前还有多少?为什么经过这么多年的治理效果不明显?接下来还有哪些具体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田为勇:你问了一个最近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这个事情环保部19号早上得到的消息,我们立即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应该说媒体反映的事实还是存在的,所以我们也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做了公开。应该说我们首先要感谢媒体监督,有了你们的监督,我们很多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天津和河北这两起渗坑事件,现在正在全面调查之中,但是至少涉及到两个方面的违法行为。第一,用渗坑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不管渗坑怎么形成的,历经多少年形成的,都是在非法排放污染物。第二,非法倾倒排放危险废物,从立法来看,比如说渗坑、渗井的问题,早在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时候就已经列进去了,就是说那个时候对此类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就已经有明确规定了。到了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把它作为入刑的一种,这样是要判刑的。2015年《环境保护法》实施以后,更多手段可以用了。新环保法的五种新武器都可以适用这种问题,就说明这种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必须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这种行为从国家来说是要严厉打击的。
这件事出了以后,环保部高度重视。环保部正在组织全国详查,结果将来会向大家公布。其次,在此表个态,环保部对此类问题是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第三,我们欢迎广大媒体和公众对这类问题进行举报。像这种问题有些是在很偏僻的地方。我们有12369微信举报,这个微信举报关注量是24万人,希望大家呼吁呼吁,通过我们微信举报,大家更多来投诉、来关心、来支持环保工作,使违法犯罪的行为无处可藏。谢谢大家。
路透社:您好,最初对于渗坑问题的反映,应该是来自重庆一个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和报告。我们注意到,在媒体报道之后,当地环保局采取了非常快速的响应措施,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在以往的经验中,地方政府在进行环保督查和执法监管过程中,有时也会遇到阻挠,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在这一过程当中,各级政府如何看待和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田为勇:我们非常欢迎各种各类NGO、公众、媒体对环境问题的监督,鼓励大家可以向社会公众发布,也可以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投诉这类问题。这是从环保部来说的,首先是这个态度。
第二,我们也更多地希望NGO能够支持和关心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刚才前面介绍过,我们在推动企业守法方面,我们更多地希望利用NGO的力量来监督,另外一个方面的监督,就是公益诉讼,帮助推动企业守法。在政府和NGO、媒体大家共同的努力下,环保问题能够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得到好的解决。
刘友宾:我再补充一点,NGO组织的有关工作在宣传教育司,环保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前不久我们刚刚和民政部一起向全国环保系统和民政系统印发了《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这是我们第一次和民政部门一起就进一步做好环保社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进环保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发的文件。这个文件的核心目的就是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和民政部门充分重视环保NGO的作用。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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