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26 10:05
来源:环保部、河北省政府
(三)为落实深州阳煤乙二醇项目整改措施,完成煤炭等量替代审查,衡水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建燃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审查和摸底确认淘汰燃煤锅炉削煤量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行政区域内到2015年底未淘汰锅炉进行摸底,其中可用以替代的8县(市、区)淘汰锅炉945台,可削减煤炭25-30万吨。2015年衡水市拆除砖瓦窑223座,削煤11.4万吨。经阳煤深州化工和正在办理破产的冀州晋煤银海化肥公司协商,购买银海化肥煤炭指标(约18.5万吨)。9月12日深州市政府决定对阳煤深州化肥公司实施关停,将深州化肥13.8万吨煤炭指标用于乙二醇项目替代。经测算,4个途径削煤量达到69万吨以上,可满足乙二醇项目煤炭替代。10月省节能中心对衡水市各县(市、区)进行了削煤核查。目前,省发改委已出具煤炭指标等量替代方案核查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由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了评审,整改任务已完成。
(四)通过协调南水北调工程指挥部,现该项目所需南水北调工业用水已经到位。
二十二、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公司、海生玻璃有限公司将批准建设的特种玻璃生产线,擅自改建为平板玻璃生产线,批建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邢台沙河市已对大光明集团嘉晶公司2×700t/d优质超厚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线和海生玻璃有限公司2×600t/d超白薄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进行停产整治。
(二)9月,邢台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海生玻璃有限公司进行技术认定,该企业已符合备案证所批复内容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整改工作已完成。
(三)11月,邢台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大光明集团嘉晶公司生产线整改情况进行了技术认定,该企业已符合备案证所批复内容并报送省发改委备案,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十三、唐山市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镍铁合金项目、曹妃甸开发区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镍铁合金项目和唐山镍金实业有限公司镍合金生产及深加工项目、古冶区鼎祥锰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未完成产能替代,属违规新增产能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乐亭县乾亿实业有限公司已落实停电、停产、停建措施。
(二)2016年7月5日,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关于产能置换的批复意见》,根据企业提供的《产能置换协议书》及银行回单,唐山市曹妃甸区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宣化县坤源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了产能置换交易。唐山市曹妃甸区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镍铁合金项目主体设施及环保配套设施已建成,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唐山镍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镍合金生产及深加工项目正在积极落实产能置换。曹妃甸区加强了对该项目的巡查监管,确保未落实产能置换前继续停电停建。
(三)目前古冶区鼎祥锰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停建状态,并与唐山天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买其铁合金产能协议,进行产能置换。9月13日,经省冶金行业协会5名专家核定,确认唐山天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年产12.3万吨铁合金的实际生产能力,待省政府批准后可完成该企业12.3万吨铁合金产能替代任务。
二十四、保定市西北郊热电厂和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项目环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且煤炭等量替代方案弄虚作假,存在锅炉重复替代、虚构锅炉替代、虚算煤量替代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满城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处于停建状态,环评手续正在按程序报批。
(二)西北郊热电项目处于停建状态。
(三)结合自查结果,对重复使用的8台锅炉(28.5蒸吨)对应的煤炭替代量,保定市发展改革委责成满城区从现有的煤炭替代存量中予以更替,具体用以下3台锅炉替代:
1.满城县聚润造纸厂1台15蒸吨锅炉(SZL15-1.25-AII),燃煤量9500吨。
2.满城县金博士纸制品有限公司1台15蒸吨锅炉(SZL15-1.25-AII),燃煤量9500吨。
3.满城县恒达纸业有限公司1台15蒸吨锅炉(SZL20-1.25-AII),燃煤量9500吨。
共计45蒸吨,燃煤量为28500吨。
目前,已完成对上述3台锅炉的现场核查,对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项目煤炭等量替代方案进行了修改,待项目建成投产供热前,按计划对锅炉进行拆除。
二十五、唐山市兴业工贸、鹏程实业,廊坊市新钢钢铁,邯郸市华瑞铸管等4家企业的3座高炉和10台转炉,或一直未建成形成能力,或早已淘汰,或仍在生产,但仍列入2013年至2015年的淘汰清单。其中,廊坊市新钢钢铁有限公司擅自恢复违规高炉生产,扩大钢铁产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唐山市。
1.唐山兴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正有序推进破产工作,已与新加坡GRP公司达成原厂址开发建设协议,并已完成开发设计方案。
2.滦南县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被法院封存的设备继续封停,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设备长期封停。
(二)廊坊市。
1.3月11日,廊坊市发展改革委对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实地查看了高炉、转炉设备封停情况。经核查,新钢钢铁公司2015年2月至11月确实存在间断性同时使用3座高炉的情况。
2.检查时企业已对复产的设备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同时文安县有关部门对封停设备加贴了封条。针对这种情况,督查组要求文安县驻厂工作组和文安新钢钢铁公司严格落实压减钢铁产能政策,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函〔2015〕97号文件规定,彻底封停,永不复产使用。
3.廊坊市成立专项督查组,坚持每周一次赴新钢公司进行现场督查,未发现复产情况。
(三)邯郸市。
邯郸市华瑞铸管3台转炉未建成,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名单调整公告》中,已将3台35吨转炉、产能158万吨从2013年至2015年的淘汰清单中剔除。
二十六、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分公司、邯郸新兴铸管公司,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新建或续建钢铁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分公司项目已停建,罚款8.5万元,唐钢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确保取得审批手续前不开工建设。
(二)邯郸市对邯郸新兴铸管公司1280 立方米高炉已实施封存停建,并立案处罚20万元。2016年3月省发展改革委对该项目进行核准,编制了项目环评,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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