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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环境状况公报

时间:2017-06-13 16: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6年,广西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5%;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8%,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93.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81.8%,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8.6%;城市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全区森林覆盖率62.3%,森林蓄积量7.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一、大气环境

(一)状况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6年,广西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83.6%~99.5%,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3.5%。与2015年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5.0个百分点,14个设区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有上升,上升幅度范围为1.1~9.6个百分点。

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3.02~4.47,平均值3.7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3位的依次是防城港市、北海市和崇左市。与2015年相比,平均综合指数下降了0.31个指数。

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S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9~25μg/m3,平均浓度值15μg/m3,比2015年下降16.7%。按照SO2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60μg/m3)评价,SO2达标城市比例均为100%。按照SO2日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m3)评价,14个设区城市达标率均为100%。

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N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13~32μg/m3,年平均浓度值21μg/m3,与2015年持平。按照NO2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40μg/m3)评价,NO2达标城市比例为100%。按照NO2日平均二级浓度限值(80μg/m3)评价,除南宁市达标率为99.5%外,其他13个设区城市达标率均为100%。

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10年平均浓度范围为44~66μg/m3,年均浓度值56μg/m3,比2015年下降8.2%。按照PM10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70μg/m3)评价,PM10达标城市比例为100%。按照PM10日平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m3)评价,PM10日均浓度的达标率范围为92.1%~100%,平均达标率为98.8%。

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平均浓度范围为28~47μg/m3,年平均浓度值37μg/m3,比2015年下降9.8%。按照PM2.5年平均二级浓度限值(35μg/m3)评价,北海、防城港、玉林、河池、崇左5个设区城市达标,PM2.5达标城市比例为35.7%。按照PM2.5日平均二级浓度限值(75μg/m3)评价,PM2.5日均浓度的达标率范围为86.3%~99.5%,平均达标率为94.3%。

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CO 年均浓度范围为0.8~1.7mg/m3,平均浓度值1.4mg/m3,比2015年下降22.2%。按照CO日均浓度二级浓度限值(4mg/m3)评价,CO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100%,CO日均浓度达标率为100%。

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O3年均浓度范围107~136μg/m3,平均浓度值120μg/m3,比2015年下降1.6%。按照年均二级浓度限值(160μg/m3)评价,O3达标城市比例为100%;按日均浓度限值(160μg/m3)评价,O3达标城市比例范围为96.7%~100%,平均达标值99.1%。

2.酸雨

酸雨频率 14个设区城市酸雨频率范围为0~72.7%,均值为19.8%,与2015年相比,上升2.9个百分点。其中南宁市、玉林市酸雨频率为0,桂林市最高。

降水酸度 14个设区城市pH年均值范围为4.89~6.49,pH年均值为5.49,与2015年相比,降低0.09个pH值单位;pH年均值低于5.6的城市比例为28.6%,与2015年相比持平。

(二)措施与行动

·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各设区市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及工业SO2、氮氧化物、烟粉尘项目治理等减排任务,将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减排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出台《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开展2016—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迁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广西推行工业清洁生产“十三五”规划》《广西推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等系列规划、计划和方案,着力推进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加大各地工业烟尘治理和城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整治以及秸秆禁烧的工作力度。

·推进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工程建设

完成燃煤电厂1台1000MW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和2台共计1660MW机组的节能改造;完成16条新型干法水泥窑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脱硝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淘汰落后产能铅冶炼4万吨、钒冶炼0.12万吨、水泥30万吨、制革10万标张、平板玻璃180万重量箱、炼钢42万吨;停产并拆除1条300吨/日浮法玻璃生产线;淘汰和改造燃煤小锅炉350台。淘汰老旧黄标车13.19万辆,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218辆。

·公开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实时发布14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在政府网站、“广西环境保护”APP、“广西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布各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燃煤小锅炉等工作进展;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以及11家30万KW以上燃煤电厂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有效性审核结果。

·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预警体系

初步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物观测站及自治区级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每天预报未来72小时区域空气质量。启动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PPP项目建设。研发建立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广西环保审批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实现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环境管理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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