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13 16: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三、声环境
(一)状况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广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14个设区市中,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的城市占64.3%,“一般”等级城市占35.7%,无“较差”、“差”等级城市。与2015年相比,广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城市上升21.4个百分点,“一般”的城市下降14.3个百分点,“较差”的城市下降7.1个百分点。
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14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的城市占71.4%,“较好”的占28.6%。与2015年相比,广西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和“较好”的城市上升14.4个百分点,声环境质量有明显提高。
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贵港和河池等6个城市开展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分为5种类型,即0类区为康复疗养等区域,1类区为居住、医疗、教育、行政办公等区域,2类区为商业金融及居住商业混杂区域,3类区为工业和仓储物流等区域,4类区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区域)。5个类别功能区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分别是1类区94.4%、2类区91.7%、3类区100%、4a类区97.2%;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分别是1类区88.9%、2类区85.0%、3类区82.1%、4a类区55.6%。6个设区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次达标率昼间大于夜间。与2015年相比,居住区和工业区昼间和夜间的达标率均有明显提高;混合区昼间达标率下降,夜间提高;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达标率提高,夜间持平。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监管,明确辖区管理责任,重点抓好建筑施工噪声、社会娱乐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噪声污染投诉处理力度,12369环保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突出处理时效性;南宁市、北海市已初步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功能区噪声状况实时监控和信息发布。
四、辐射环境
(一)状况
1.陆地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6年,广西辐射站、南宁市环保监测站、桂林市辐射站、百色市辐射站4个自动监测站的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范围值为65.2~80.9纳戈瑞/小时,平均值为72.5纳戈瑞/小时,与2015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016年广西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值为57.5~218纳戈瑞/小时,与2015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空气放射性核素浓度
气溶胶和沉降物中铍-7、钾-40、锶-90和铯-137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其他伽玛放射性核素均未检出。空气中气态放射性碘同位素和空气氚化水均未检出。
3.水体放射性核素浓度
广西境内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断面水体中铀、钍、镭-226、总α、总β、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近岸海域海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限值内。
4.土壤放射性核素含量
广西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铯-137放射性核素含量,与1986年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为同一水平,属正常范围。
5.电磁辐射环境
广西环境电磁水平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规定的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电磁环境质量良好。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安全监管与风险隐患排查
开展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累计出动1500多人次开展现场检查,完成14个设区市269家涉源单位2485枚放射源的现场清查工作,按“一厂一册”“一源一档”要求建立档案。
完成广西6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
开展广西废旧金属再生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组织现场排查,共排查出涉及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100余家。
·加强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和管理
全年收贮3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116枚废(旧)放射源。改进废物库安防系统,建立以应急通讯、应急联动、技术支持为内容的废物库安防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建设
以突出实战为目的,2016年11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海洋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防城港市核应急办等部门联合开展自治区核应急监测评价单项演习。演习启动8个现场点,启用核应急后果评价系统分析研判,动用大型仪器设备和车辆船舶30多台(套),参与人员100多人,全程直播演习画面,成功检验了自治区核应急预案、核应急监测评价组执行程序的有效性,锻炼了核应急监测评价队伍,提高了核应急响应实战能力。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