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2 11:45
来源:广西环保厅
(四)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
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车(各设区市年度淘汰任务另行下达)。对大型运输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等排气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加快机动车排放检验监控平台建设与联网,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信息化监管能力,严格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前置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检测/维护(I/M)制度。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试点。
(五)加强城市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整治
严格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监管。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全面设置封闭式围挡,杜绝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开展严禁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试点,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洁净后方可上路;对渣土堆放、装卸、运输等重点环节,采取洒水、封闭围挡、盖蓬密闭、车轮冲洗等管控措施。推广城市扬尘监控平台,在市区主要施工工地出口、起重机、堆料等位置安装监控监测设施。严控道路扬尘污染,严格规范渣土、石料等运输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增加清扫频次。建立健全城市扬尘防控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探索推进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
(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积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煤改气”、“油改气”步伐,在保证新装备新工艺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推动产业用气、工业园区用气。推动我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重点围绕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推行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及能效对标。2017 年设区城市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
(七)加强生活领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城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的集中整治,禁止在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经营露天烧烤,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烧烤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严格管控市区及周边区域露天焚烧垃圾。实行秸秆禁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政府,严格检查与考核。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建立农业秸秆焚烧控制示范区,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还田。
(八)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在全区范围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工作。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加强空气质量趋势预测,建立会商机制,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跨行政区联防联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7 年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空气质量改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门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2015 年PM2.5 不达标的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应在2017 年7 月1 日前编制限期达标规划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 号)明确的任务分工,各司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有效整合发改、工信、住建、环保领域的财政资金并增加预算,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糖厂蔗渣燃料锅炉清洁燃烧技改、城市扬尘治理、燃煤小锅炉整治、秸秆能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将监管执法、科研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要创新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完善相关政策,对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鼓励和支持。要建立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库,加强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完成。
(三)强化监管督查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实施精准防控,将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基层、到人员,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加大工作督查力度,自治区不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实行重点任务完成进度信息调度、工作进展和成效通报、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定期公布等制度。严格各市年度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执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并与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构建“一处违法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联动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和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公开
各地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权威性。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督促重点排污企业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附表:1.2017 年燃煤锅炉淘汰项目清单
2.2017 年糖厂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项目表
3.2017 年广西统调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清单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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