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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家具制造业等五大行业VOCs废气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10-23 14:56

来源:四川省环保厅

(5)更换填料或是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需要有明确的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将其作为危险废物处理,需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应有规范的危险废物转移记录。

(6)固定床吸附器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386)的规定。吸附层的风速应根据吸附剂的材质、结构和性能共同确定;采用颗粒状活性炭时,宜取0.20-0.60m/s,采用蜂窝状活性炭时,宜取0.70-1.20m/s。对于废气浓度特别低或有特殊要求的场合,风速可适当增加。

(7)吸附装置用于处理易燃、易爆气体时,应符合安全生产及事故防范的相关要求。除控制处理气体的浓度外,在管道系统的适当位置,应安装符合《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GB/T13347)规定的阻火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2Ω。

脱附段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1)脱附操作可采用升温、降压、置换、吹扫和化学转化等脱附方式或几种方式的组合。

(2)脱附气源可采用热空气、热烟气和低压水蒸气。

(3)当回收脱附产物时,应保证脱附后气体达到设计要求的冷却水平。

(4)有机溶剂的脱附宜选用水蒸气和热空气,当回收的有机溶剂沸点较低时,冷凝水宜使用低温水;对不溶于水的有机溶剂冷凝后直接回收,对溶于水的有机溶剂应进一步分离回收。

(5)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脱附气体的温度宜控制在120℃以下。

2.直接燃烧

燃烧分为常规直接燃烧(TO)和蓄热式燃烧(RTO)。是利用辅助燃料燃烧所发生热量,把可燃的有害气体的温度提高到700-900℃的反应温度,从而发生氧化分解。由于燃烧焚烧炉可于较短时间内达到在线状态,非常适合用于高浓度废气及间歇性批式排放工艺。蓄热式燃烧(RTO)处理系统中加温和氧化分解产生的热能利用具有高热容量的陶瓷蓄热体作为蓄热系统,实现换热效率达到90%以上的节能效果。

使用燃烧时,应注意:

(1)处理净化效率高,能达到90%以上,连续运行稳定,技术成熟且安全可靠、操作维护简单,使用寿命长。

(2)一次性投资成本高,运行成本较高;

(3)严格控制进口有机物的浓度,使其入口浓度必须远低于爆炸下限,控制在一个安全的水平。

(4)不适宜处理小于8000m3/h以下风量的废气,对含有机硅成分较多的废气容易造成蓄热体堵塞,更换蓄热材料费用较高;

3.催化燃烧

催化燃烧分为常规催化燃烧(CO)和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利用结合在高热容量陶瓷蓄热体上的催化剂,使有机气体在300~400℃的较低温度下,氧化为水和二氧化碳。蓄热式催化燃烧(RCO)的处理系统加热和氧化产生的热量被蓄热体储存并用以加热待处理废气,以提高换热效率。

使用蓄热催化燃烧时,应注意:

(1)处理净化效率较高,能达到90%以上,比蓄热式燃烧节约25%~40%运行费用,其热回收效率可达90%以上;很少产生NOX和SOX,不受水气含量影响。

(2)催化剂的选择需要与处理对象相吻合,处理成分复杂的废气时效果不理想;

(3)催化剂的工作温度应低于700℃,并能够承受900℃短时间的高温冲击,设计工况下催化剂使用寿命应大于8500h。

(4)设计工况下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中蓄热体的使用寿命应大于24000h。

(5)催化燃烧装置预热室的预热温度宜控制在250-350℃,不宜超过400℃。

(6)催化剂床层的设计空速应考虑催化剂的种类、载体的型式、废气的组分等因素,宜大于10000h-1,但不宜大于40000h-1。

4.冷凝

废气中的VOCs在冷凝器中冷凝,通过降低气体温度使VOCs达到过饱和后从气体中液化出来而得到净化,冷凝下来的有机物可以回收利用。

使用冷凝法时,应注意:

(1)主要用于处理高浓度废气,特别是组分比较单纯的、有一定回收经济价值的废气,净化效率为30%-40%;

(2)冷凝法吸收效率波动幅度大,可作为燃烧或吸附处理的预处理工段,特别是VOCs含量较高时,可通过冷凝回收降低后续净化装置的操作负担;

(3)可处理含有大量水蒸气的高温蒸汽。

(4)冷凝法对废气的处理程度受到冷凝温度限制,要处理效率高或处理低浓度废气时,需要将废气冷却到非常低的温度,经济上不合算。

5.2.7汽车涂装行业有机废气治理组合技术

通过对废气的成分进行分析,汽车涂装行业废气中VOCs废气通常分为两类:一类为常温的中低浓度(<1000mg/m3)废气,根据该废气特性,通常采用物理吸附-(回收)-销毁的处置方法。一类为高温(100℃-200℃)的中高浓度(2000-8000mg/m3)废气,根据该废气特性,通常采用销毁的处置方法。

常温的中低浓度(<1000mg/m3)废气处理采用物理吸附-(回收)-销毁法,具体分为三个步骤,其一为使用介质对产生的原始常温、大风量、低浓度有机废气进行吸收,并将有机废气中的污染物转移到介质上;其二为通过特定条件,将介质吸收的有机污染物释放出来,成为小风量、高浓度的有机废气;并采用物理冷凝法,将VOCs转换为液态,并回收利用。其三为将通过回收后(可省略)的有机废气通过燃烧,转换为小分子有机物或者无机物,以达到对小风量、高浓度有机废气进行销毁的目的。其中,步骤一为治理有机废气的必要步骤,企业根据自身生产规模、财务状况、废气性质可选择实施或省略步骤二和步骤三,但必须对步骤一吸收有机废气后的产物制定合理去向。

中高温(100℃-200℃)的中高浓度(2000-8000mg/m3)废气采用销毁法,使有机废气加热后通过燃烧,转换为小分子有机物或者无机物,以达到对中高浓度有机废气进行销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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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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