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1 09:38
来源: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监测与评估报告,形成以自然保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等为节点的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快绿色屏障建设,深入推进“森林浙江”和浙江特色国家公园建设,全面加平原绿化美化和珍贵彩色森林建设,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到⒛⒛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森林保有量达到⒛OO万亩。加快蓝色屏障建设,加强海洋蓝色屏障建设,严格控制海洋开发活动,扩大海洋保护区面积,加大自然岸线保护力度,到⒛20年,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通过绿化造林、森林抚育、增殖放流、禁渔休渔等措施,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憝。(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建设厅)
2.实施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推进美丽城市创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均衡推进城市各类公园建设。增加城市绿色生态容量,到2uo年,城市和县城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⒛%以上。强化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加强城市声、光环境质量管理,重点解决噪声扰民和光污染问题。全面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偏远村、薄弱村和小规模村拓展,加快预拌混凝土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和人居条件。开展多层次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到⒛20年,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比率达到50%。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在水体污染较严重的江河流域、平原河网和湖库等重要水体,积极建设水环境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大力开展中小河流和农村沟渠整治,开展江河源头及水质良好湖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加强湿地生保护和修复,遏制面积萎缩、功能退化趋势,恢复河流湖库自然生态功能。强化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海岸线和岛礁等资源重点开发区域的生态监管力度,科学合理开发低丘缓坡,遏制水土流失。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深入推进小流域、坡耕地及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复垦和沿海滩涂、重点港湾、海域海岛的生态修复。(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商务厅)
(六)加强能力建设”,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1.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加快建设完善与污染产生量相匹配的废水废气处理和城市固废处置设施,强化废弃物处置集约化、园区化布局,支持建立一批区域性废弃物集中处理园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大力提高中水回用比率,鼓励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实现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处置循环化、资源化、绿色化。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执法,加大工业污染源日常监测、监督性监测和信J憝公开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2019年底前,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到⒛20年,所有固定污染源工业企业纳入排放许可管理范畴。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制定出台挟持政策措施,建立以政府产业基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推动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推进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培育一批辐射带动效果显著、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各具特色的产业链条。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健全具有我省特点的环保产业标准规范体系、市场准入制度以及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等。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环保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环保创新基地、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国家级和省级环保重点实验室等建设,强化环保关键共性技术的产学研联动和推广应用,争取国家重大项目支持水、气、土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全面提升环保科技支撑水平。依据全省环保重大战略及科技需求,开展重点行业废水处理与再生利用、饮用水安全保障、流域水环境综合防控管理、卫星遥感监测、燃煤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有毒有害废气处理、土壤污染修复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到⒛20年,若干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
2.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基本建成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崽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时完成监测信`惑全国和区域联网任务。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到⒛⒛年,全面完成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县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全面构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强化雾霾机理研究,加强港口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研究和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建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系统,探索开展m屿。5遥感监测、环境污染事故无人机应急响应与监测。建立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到⒛20年实现县(市、区)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全覆盖。加快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自动系建设,应用遥感、地理信J急等技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成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急技术平台,⒛⒛年底前完成市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着力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装各能力与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建成智慧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实施移动执法,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全省排污费征收全程信J憝化系统,实现企业网上申报。优化环境信访系统,建立省市县环保部门直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结合数字环保信息化项目,全面推进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对现有各类污染源、环境质量数据库及环境管理各业务系统进行深入集成和联通,切实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浙江海事局)
二、制度改革任务
(一)建立环境质量导向机制。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环境保护由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向环境质量改善转变,建立健全污染减排、治理任务与环境质量状况挂钩制度,使污染治理和减排成效更直接地体现在环境质量的改善上,健全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机制。实施基于环境质量导向的污染减排制度,优化总量控制方式,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实行与环境质量挂钩的分区分类差别化减排目标管理制度,将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污染减排考核,鼓励各地开展特征性污染因子总量减排。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环境治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治理转变,切实建立“问题查摆—根源追溯措施落实一工程跟进”的环境质量改善机制。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差别化的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政策,进一步强化跨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政策制度。(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财政厅)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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