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0 13:45
来源:广东省环境厅
日前,广东正式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全省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保持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珠三角PM2.5年均浓度保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地级以上市要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地级以上市要按照“关停拆除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洁净美化一批”的原则,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锅炉、窑炉,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缔,对不符合规范烟囱进行升级改造,对影响城市景观的闲(废)置烟囱进行清拆,并加强对在产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组织开展高架源烟囱(烟囱高度45米以上)消除白烟治理行动。珠海、韶关、湛江、阳江、揭阳等市要组织钢铁企业制定烧结机(球团)工序脱硝改造计划,并督促钢铁企业于2018年年底前启动实质性改造。各地级以上市要在2018年5月底前制定日用玻璃熔炉脱硝改造、改用电熔炉或者纯氧燃烧计划,2018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等。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8年5月7日印发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结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协同”“三优化”“三淘汰”“三提升”(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珠三角及周边和汕潮揭等重点城市群协同联控;全面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和企业、淘汰“散乱污”企业、淘汰高污染燃烧设备;提升污染源精准治理水平、提升科技支撑和科学应对水平、提升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的原则和路径,通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二、2018年度目标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全省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保持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珠三角PM2.5年均浓度保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广州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下降到45微克/立方米以下,佛山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8微克/立方米以下,肇庆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东莞市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下降到165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标年均浓度达标;全省其他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并有所改善。
各地级以上市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企业。
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2018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各地级以上市要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钢铁、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纸、石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行业企业和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企业,清查相关行业中能耗、环保等达不到标准以及属于落后产能的企业。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淘汰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
各地级以上市要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未制定整治方案的市要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已制定方案的市要进一步扩大摸查和整治范围,开展全域摸查并建立管理台账,依法依规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对各类“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各地级以上市要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并及时复查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推进狮子洋周边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18年9月底前,组织相关地级以上市分别制定出台狮子洋周边地区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火电、纺织、服装、塑料、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年底前,狮子洋周边地区企业自备电站全部纳入集中供热管网、实施燃料清洁化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计划。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国资委、粤电集团和南方电网公司配合,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加快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
全面落实《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传统工业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深入推进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和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进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现制造业高效清洁循环低碳发展。实施“百园”循环化改造行动,通过集中规划、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等措施,实施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鼓励参照佛山、中山市经验,推进家具等行业污染工艺过程使用“共性工厂”,实现同类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提高行业治污水平。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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