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1 11:46
来源:石家庄市政府
研究供热燃气锅炉按照供热耗气量给予补贴的办法,逐步进行过渡。
(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供热企业)
6、摸排新增供热用户,做到新增供热需求应供尽供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在采暖期结束之后,即着手对辖区内计划竣工居民用热项目进行摸排,做出三年项目竣工供热保障计划,严格按照供热规划对新增用户采取的供暖方案进行审查,纠正、查处私改供热方式行为。对当年计划竣工交付的项目监督相关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加快实施进度,在9月底前完成相关设施的建设、验收工作,做到新增用户的应供尽供。
新增供热需求保障,非化石能源供热方式优先于化石能源供热方式。
市发改(物价)部门研究差别热价的可行性,差别热价体系出台后,市财政不再对新增天然气供热用户进行补贴。
(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发改委;责任主体: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供热企业)
7、建立供热专家库,协助解决供热难题
组建市级供热专家库,市、区两级共享,通过专家力量破解供热难题,研判供热问题,参与供热执法取证等工作。
(责任主体:市城管委,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职责。市供热提质升级指挥部负责全市供热指挥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市政府主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各县(市、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领导主抓供热工作。
(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所有当年供热项目,竣工具备供热条件时间为9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制定跨年度工程年度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周调度、日协调制度,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各供热企业大力开展入社区供热宣传活动,广泛听取民意,引导全市热用户合法用热,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为供热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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