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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综合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8-06-20 10:01

来源:江西南昌市政府

牵头单位:市建委(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地铁等整治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水利工程整治)、市园林局(牵头负责园林工程整治)、市城管委(牵头负责拆除工地整治,围挡及周边道路整治,非法工地监管和整治)

配合单位:市房管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城投有限公司、市市政控股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水投有限公司

7.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持续推动道路保洁、渣土(建筑垃圾、物料)运输、消纳场等整治方案的完善和落实。提升环卫清洗保洁维护标准,优化作业时序,调整增加作业频次;提高机械化维护作业率,实现城区道路路面完好率达到86%以上,实现道路机械化清洗清扫率达到60%以上,实现清洗保洁100%全区域覆盖;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全域保洁,坚持夜间环卫大清洗(23:30-次日凌晨6:30)、日常补洗喷雾降尘;对城郊结合部道路及城市周边干线公路路段、建设工地出入口、渣土运输车辆集中行经沿线道路、城区桥梁及其结构性设施等重点污染源加强冲洗,加大洒水降尘力度,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渣土、砂石等突发性路面污染,建立快速保洁机制,及时赶到现场并快速处置到位;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加强现有建筑运输管理,城管、交警、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夜查力度,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未按照批准的线路、时间和乱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按照突出重点、网格化布点原则,针对我市现有情况,2018年底前对区域主干道、重点区域试点安装道路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纳入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更精准的手段推进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8.强化码头、砂石堆场、裸露黄土等扬尘污染治理。2018年9月底前码头、堆场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纳入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力争在2018年底前,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达到80%,全市码头、堆场降尘设备安装率达到100%。细化明确各类扬尘治理要求,场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交通、采砂、国土、城管、园林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城郊结合部黄土裸露问题综合整治,2018年8月底前对已收储未供应土地裸露黄土实施临时简易绿化或覆盖处理。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负责码头),市采砂办(负责砂石堆场),市国土局(负责已收储未供应土地整治)

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市园林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9.加强混凝土搅拌企业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切实摸清混凝土搅拌企业底数,修改完善混凝土搅拌企业整治方案,2018年开展对搅拌企业的扬尘在线监测,纳入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搅拌企业制定规范的生产管理和清洁保洁制度,必须采取密闭生产、设置围挡、洒水、冲洗、喷雾等防尘措施,完善场地绿化、覆盖,加强车辆、罐体清洁,严格规划运输线路,规范驾驶。强化监督检查,对于搅拌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的,严格依法处理。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三)深化“车、油、路”污染治理

10.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治理。逐步实施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路面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检测力度;严控黑烟车污染,划定黑烟车禁行区并挂标识牌,2018年底前,要在我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11.加大对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现场查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

12.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使用,不断提升电驱动系统等低排放车辆比例,优化调整公交车线路;积极推行新能源纯电动环卫车辆,提升电动环卫车辆比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使用需求。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55%。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13.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化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工作,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台账和管理规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工信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等

14.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开展油品使用情况专项抽查,开展加油站、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质量检测,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劣质油品违法行为,加强车用尿素推广,确保高速公里、省道、国道在2018年底10月前全面供应符合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主要内河港口全部更换船用低硫油(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

牵头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负责船用低硫油)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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