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1 16:33
来源:北海市环保局
日前,广西北海印发《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计划提出,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督促相关企业制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新(改、扩)建钢铁企业及含烧结、高炉等工艺设备的铁合金企业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2018年底督促钢铁(含铁合金)企业完成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脱硫设施旁路取消工作。全文如下:
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3号)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各市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的函》(桂环函〔2018〕101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工作目标
实施全市空气质量目标管控,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北海市2018年度大气约束性指标控制目标任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2.9%,大气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2.5%和8%。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准入。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符合我市区域功能定位和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落实)
2.继续推行实施清洁生产。以钢铁(含铁合金)、制糖、造纸、水泥、石化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企业要充分发挥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的主体作用,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产生,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和转移落户,制定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淘汰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质监局配合)
4.落实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对能耗高、排放大的工业企业,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次、节能环境保护上水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科技局配合)
(二)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需求,实现煤炭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比2017年下降。重点围绕石油化工、钢铁(含铁合金)、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推行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及能效指标;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2.积极推进“煤改气”“油改气”。推动产业用气和工业园区用气,探索、推进重点企业直供气模式和分布式能源建设,提高钢铁(含铁合金)、石化、陶瓷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以及重型卡车等长途运输工具的天然气应用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3.加快淘汰落后燃煤锅炉。推进各县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整治。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容量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县区建成区禁止新建容量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规划实施工业园区周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热电联产供热改造,推动集中供热、供电。加强工业燃料的监管,工业用煤含硫量不得高于1.5%,工业用燃油含硫量不得高于0.8%。(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按部门职能牵头负责,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按部门职能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4.严格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料使用管理。加强北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料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有关禁燃区管理规定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主体功能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北政发〔2014〕35号)要求实施管理。(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合浦县和铁山港区要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合浦县人民政府、铁山港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深化工业源治理
1.推进工业行业全面达标治理。各县区要按照北海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着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深化钢铁(含铁合金)、水泥等行业烟气污染治理,对钢铁(含铁合金)行业烧结机头、机尾、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等脱硫设施实施升级改造,露天原料场实施封闭,原料转运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对水泥企业水泥窑、粉磨设备(粉磨站)除尘系统实施提升改造,进行原料堆场密闭化、原料高效输送改造、厂区道路硬化及保洁,实现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有效控制。积极推广糖厂蔗渣燃料锅炉清洁燃烧和烟气污染控制新技术。年度内实施完成重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2.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工程日常监管。对已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的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加强日常运行监管;督促中海油涠洲终端厂完成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北海供电局配合,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落实)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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