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2 09:08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肖琼 赵瑞英
2017年底,“大气十条”设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圆满达成,确定的4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按期完成,第一阶段“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浓度明显下降。但工作并未结束,只是刚刚开始。
2018年6月27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称为“新大气十条”)出台, “新大气十条”是“大气十条”的延续,相比于原“大气十条”,“新大气十条”主要在广度、深度、力度三个方面体现出新的特征要求。
广度上,重点治理区域范围更加精准,因为珠三角地区在原“大气十条”中实现了稳定达标,所以这次去掉珠三角地区,近几年汾渭平原污染严重,所以增加了汾渭平原,京津冀地区改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范围更加精准,针对性更强。大气治理范围,增加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考核指标,考核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深度上,由原来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变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更加注重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优化产业结构是为了绿色发展,同时各项指标都设定了具体目标,各种治理要求体现出源头控制、生态治理的理念,更加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发展观。
力度上,环保督察更加严格,执法力度前所未有,督察更加全面。除完善数据监测体系外,还要建立长效的考核机制,建立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更加明确了地方政府是环境质量改善的责任主体。
“新大气十条”是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称为“生态环境十条”)的具体行动,表明国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表明国家对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信念。
督察不断,生态环境问责考核更加严格。
第一轮环保督察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万多人,收到群众环境举报13.5万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首轮中央环保督察,让地方政府、产业界等意识到,生态环境治理是党和国家的“底线”。2018年5月30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启动,污染反复、环境反弹等现象大有存在。截至6月25日,6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29245件,受理有效举报24246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方转办交办23087件;各被督察地方完成查处12409件,其中立案处罚2579家,罚款25096万元;立案侦查208件,拘留235人;约谈1065人,问责1939人。
环保督察的问责考核更加精准,生态环境出问题,首先问责省市县委一把手。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生态环境十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政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如2018年3月,督察发现,山西省晋城市的高平市、泽州县,山东省的郓城县以及河南省的杞县问题数量较多,工作落实不力。对此,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以有河南省政府,要求对上述地方政府有关责任人实施量化问责。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在宁夏自治区督查中,曾经在2016年督查中被举报过氨气污染问题的天元锰业弄虚作假、屡教不改,省发改委被点名批评,常务副市长遭撤职。这种事情已不是少数。我们党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决心,显而易见。
水专项督查,环境管理体系逐渐完善。
目前国家针对不同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的督查行动。随着“水十条”环境管理体系逐渐完善推进,国家开展了水专项督察,习总书记在“生态环境十条”中强调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中提到的五个治水领域中目前已在两个领域开展了督查,在前期的水专项治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在第一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涉及到的212个地级市,截至到5月22日,所有城市资料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5月初,“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首批10个督查组对8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个城市进行现场督查,从已公开的信息来看,督查组对于不作为的地方政府并没有“手软”。预计今后将陆续启动“长江保护修复专项行动”、“渤海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以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督查。
此外,新启动的“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的行动是对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巩固,主要针对“2+26”城市进行追踪督查、彻底清查。督查中共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690个,目前正在责令整改中。
随着“新大气十条”的发布和推进,环保督察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地方政府官员的“乌纱帽”和生态环境治理的效果绑在了一起,所以治理好生态环境成为地方政府的唯一选择。面对各种专项督查,企业也面临着生死存亡的抉择。强环境管理时代的到来,推动着生态环境治理真需求在不断释放,这种需求的释放不再是单点的达标排放为核心,而是以效果为核心的需求的释放,这对治理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阶段,现在留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如大量的黑臭水体、农村环境、地下水污染、VOCs治理等问题还很突出,需要的不仅是技术的创新,还需要产业系统化供给能力的升级、模式的创新。环境企业应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期,以需求为导向,以“两山论”为指导进行系统服务能力的转型和升级。
四、环境需求的效果要求,促使供给走向系统化
坚持党的初心,一切从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随着人们群众对生态文明认知的不断提升,对生态环境的需求不断提升,环境产业伴随着最广大人们群众需求的不断提升而发展。如近几年来备受关注的雾霾防治、黑臭水体、农村环境治理、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环境产业已经不仅仅局限在“点”、“面”的治理,而是与社会、经济、人民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整体化、系统化的服务,是以效果为导向的系统质量的提升,是将以前看似不关联的一些“点”的问题强关联起来,以客户为导向,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对水的治理,是以整条河、整个流域为效果导向的综合治理,如黑臭水体的治理,公开资料显示,部分上报“已完工”的水体,整治效果并未达到要求,有的“黑臭现象没有消除”,其原因就是没有进行顶层设计、系统化治理;对大气的治理是对整个气候带的治理,如“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是针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综合整治。采取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是以整个气候带为单位的系统化治理。这种治理模式体现的是一定区域能量流、价值流、物质流的系统化,即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化。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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