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8 09:48
来源:延安市政府
在夏季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在冬防期间,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部分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焦化、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配合省上落实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供电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坚持全民共治
29.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4+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负责)
30.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发挥延安市12345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对落实大气治理不力的企业,进行曝光,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制定出台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铁腕治气工作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交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煤炭局、市教育局、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城改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气办。
(二)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要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1日前向市大气办(联系人:吴涛、徐瑞,电话:0911-8890803)报告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的重点任务计划。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牵头和负责的工作制定计划,加强督办,每月2日前向市大气办报告上月牵头和负责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大气办对各部门、各县区(管委会)工作进展及效果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台账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调度通报、督查公布、点评考核。
(三)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市财政局要根据每年环保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锅炉拆改、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农村气化等工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研究制定环境质量改善激励机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电网改造规划,实施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推进热网互联互通和热用户端升级改造,做好热网联通联调和建筑节能等工作。改革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气采、供、用体制机制,统筹优化天然气的生产、配送、利用,探索新的民生用气保障产业模式。加强乡镇和农村输配电网建设,满足煤改电需要。进一步协调落实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保障工作,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煤改气,加快建设储气设施。
(五)提升科学治霾水平。开展大气污染特征及源解析、机理、模型及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臭氧等快速监测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并进行应用推广与集成示范。
(六)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区要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方案落到实处。市级各牵头部门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加大调度、督导和推动力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七)严格考核问责。按照《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环保法律法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大气办要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评比并向媒体公告,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
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完成省上下达我市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等指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1.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加大削减力度。(市发改委牵头,市煤炭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加大对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力度。延安城区要加快实施南区3、4号锅炉及脱硝项目建设,年底完成虎头园、市场沟、红化、红化三期、杨家岭锅炉房并网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大唐延安热电厂圣明宫建材市场至东十里铺DN1200—DN1000供热主管网以及新区隔压站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冬季实现供热目标;启动实施大唐热电联产老城区供热主管网(阳柳大桥至延安热电厂、长度3.2公里、管径DN800)建设。(市城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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