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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全力开展扬尘综合治理

时间:2018-07-19 15:58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职责和部门联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降尘管控工作,保定市从“严控建筑施工、裸土地面、城市道路、公路、工业料堆、露天矿山”等方面入手,突出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制定措施,健全完善责任网格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扬尘综合治理措施。先后制定了《2018年保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保定市建筑施工扬尘整治三年作战计划》、《保定市城市道路扬尘整治三年作战计划》等相关专项方案,明确了扬尘治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时限、保障措施,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今年1-6月份,全市PM10浓度均值122μg/m,同比降低22.78%。

一、针对专项督查组查出的17个问题,迅速做出整改

2018年5月16日至18日,省大气办扬尘治理专项督导组在保定市查出问题17个,保定市迅速反应,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市直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认真分析、迅速整改、上报整改情况,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对降尘量排名落后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

二、工作进展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3月28日,在年度扬尘监管工作会上签订了2018年《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部署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筑施工工地全部安视频监控,并与建设部门联网;推进PM10在线监测安装工作,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开曝光;紧紧把握春季复工关口,《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为标准,由项目进行自查自改,自查合格后,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主管领导带队对项目进行复查,达标后方可复(开)工;未经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目前全市共有建筑工地618家,安装在线监控557个,主城区安装PM10监测点位317个(涉及76个工地),各县(市、区)安装PM10监测点位205个(涉及181个工地)。自1月5日起,由主管领导带队每周组织三次夜查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386人次,督查施工现场57个467次,未发现夜间施工情况。

(二)大力实施裸露土地复绿控尘工程。2018年计划在主城区完成便道铺装、水泥硬化、绿化修补约19万平方米。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的原则,加快推进二环至三环间裸土整治工作,计划在主城区完成便道铺装、水泥硬化、绿化修补约19万平方米,现已完成16万平方米。东风路、复兴路、朝阳大街等迎宾线路的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和部分公园、游园提升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启。截至目前,我市绿地率为40.06%,绿化覆盖率为41.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4m2。

(三)强力推进道路、公路抑尘治理常态化。目前,市区道路可机械化面积为1460万平方米,共有78台机扫作业车辆,车辆额定作业面积16万平方米,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47%;对国道、省道出动洒水保洁车辆4920辆次,每天最少洒水两次,洗扫里程约1万公里。同时、对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连接线、旅游路线等重要干线公路为重点进行昼夜执法,集中整治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车辆。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共计386辆,已全部安装GPS,并进行了密闭改装,截至目前,共规范、查处渣土运输车400余辆次。

(四)开展工业料堆场扬尘综合治理。一是对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开展“回头看”,对全市的工业企业料堆场进行了核实、完善,并对存在问题的料堆场进行规范。截至目前,经过核实、完善后各县(市、区)工业企业料堆场共计459家,重点行业台账共计280家。二是制定了《保定市2018年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工作方案》,并要求建立规范管理工作台账和改造清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督导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料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料堆场扬尘防治管理制度,明确料堆场管理工作责任人,加强料堆场环境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河北省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办法》和《保定市2018年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各县区督导,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有效防治料堆扬尘污染。

(五)推进露天矿山扬尘治理规范化。2018年省下达保定市的4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任务,截至5月底,已完成治理2家,落实治理资金2169.22万元。对341家有证露天矿山实施停产整治,目前43家完成整治并验收,41家停产退出并被注销采矿证,257家实施停产。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保定市将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将建筑施工、道路扬尘、裸露土地、料堆场、露天矿山等扬尘污染源头作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强化整治,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网格化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方位监管,以点带面,推进县域扬尘治理精细化。建立考评体系。对各县(市)区降尘管理进行考核排名,定期向社会公开。完善建筑施工工地PM10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向社会公开建筑工地扬尘数据。严格督查问责。结合生态环境部每月对“2+26城市”及所辖县(市、区)降尘量监测结果的通报,组织专门力量对排名落后的县(市、区)进行督导调研,分析具体问题,研究对策,确保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完善抑尘降尘的制度和措施;将有关问题清理纳入全市一问责八清理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重要内容,通过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同时,对积极性不高、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加大问责力度。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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