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3 09: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3.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优先选择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整合力度大的村屯开展整治工作,到2020年完成1700 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开展5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9年开展6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0年开展6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乡村办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4. 实施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系统,保证工业集聚区内污水应纳尽纳、集中处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区106个自治区级以下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加强36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管理和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进一步健全管网,全面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1. 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短板,逐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重。加大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排查整改力度,确保全部实现达标稳定运行。加快餐厨垃圾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18年,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5个,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设施提标改造和旧垃圾场整治项目24个,开工建设转运站项目30个,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6个。2019年,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7个,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设施提标改造和旧垃圾场整治项目12个,开工建设转运站项目36个,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6个。2020年,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4个,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设施提标改造和旧垃圾场整治项目1个,开工建设垃圾转运站项目24个,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个。(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2.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全面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和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完成不少于257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封场、取缔和生态恢复。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县有场、乡有站、村有点、屯有箱、户有桶”的目标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建设不少于500个村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项目,巩固完善“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村屯就近就地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巩固“清洁乡村”活动成果。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废弃物资源回收网点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点,推进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工作。完成2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一批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示范县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特殊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项目。
1. 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建设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体系,以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和溯源管理体系建设为主体,构建闭环管理机制,落实汽车、电池以及回收利用等企业相关责任,建立符合我区发展特点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体系。重点推进钦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材料性能修复、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置,建设1万吨/年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项目。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无害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建设,以锡、锑、铅、锌、铟等有色金属为主的资源开发和就地精深加工。加快企业搬迁入园进度,在矿区、园区内形成“采—选—冶—深加工”和以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基本框架的循环产业链。重点建设河池次氧化锌综合回收锌铟银循环经济项目。2018年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7%;2019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2. 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全区各设区市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改造升级,确保辖区内医疗废物安全妥善处置,并保障处置能力略有盈余。推进边远、交通不便利的县(市、区)建设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督促现有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加强运输工具投入,确保各设区市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安全处置。2019年建设全州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20年建设龙胜各族自治县、那坡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3. 实施危险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全区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体系,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使全区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基本匹配,基本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妥善处置。2018年,建设完成废渣中重金属综合治理回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废印刷电路板资源回收、煤焦油综合利用、特种油品生产改扩建等5个项目。2019年,建设河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含镍铬固体废料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产业园配套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等4个项目。2020 年,建设北部湾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铁山港工业园区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桂林年利用20万吨电镀污泥等项目,使全区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与能力基本匹配。(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