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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08-22 09:41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3.深化燃煤设施治理。持续开展供热、工业和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巩固燃煤锅炉改燃关停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2020年9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燃油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锅炉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整合。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的标准,实施全市工业煤气发生炉(制备原料的除外)专项整治,2018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拆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4.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积极发展太阳能、风力发电,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利用,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地热资源。2018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25万千瓦,全市地热供暖面积力争达到2700万平方米;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4%以上。

5.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全面加快天然气输送管道和储气调峰项目建设,合理引进天然气资源,加快建设大港等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站,力争2018年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达到90亿立方米以上。

6.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健全节能标准和能源计量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7.提高外受电能力。加强区域电网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已建输电通道作用,进一步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在确保完成《天津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外受电比重规划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天津电网接纳外来电能力,落实国家要求,按照京津唐电网统一电力电量平衡原则,配合做好京津唐地区接受外输电工作。

(三)推进转变交通运输结构。

1.优化运输方式。实施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优化调整货运方式,落实国家要求,坚决调整不合理的运输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快南港铁路建设,研究推进港内铁路专用线建设,2018年港口货运铁路集疏运运量力争实现9000万吨;2020年采暖季前,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钢铁、电解铝、火电、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2020年底前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工具更新淘汰和运输组织方式转变,研究甩挂运输、无车承运、城市物流绿色配送等领域示范创建措施,有效

促进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提高运输效率。

2.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城市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2018年,全市新开、延长、调整公交线路40条,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217公里。推进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建设,2018年,全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和共享单车出行力争达到18.7亿人次,新投入运营新能源公交车500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提升4个百分点左右,2019至2020年持续提升。

3.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2018至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新能源汽车2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比例到2020年提高至4.5%。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2018年新增公共充电桩3000台,到2020年全市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万台。

(四)着力优化空间布局。

1.着力破解“钢铁围城”问题。2018年8月底前,制定实施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方案,明确全市钢铁行业调整思路和方向,确定调整任务和目标,推进钢铁产业“布局集中、产能减量、产品高端、体制优化”,全面提升钢铁产业可持续发展水平。2018年,全市行政辖区内钢铁产能严格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到2020年,全市钢铁行业战略性调整和破解“钢铁围城”问题取得阶段性进展。

2.加快解决“园区围城”问题。严格落实好《天津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对49个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予以保留,对3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予以整合,对10个工业园区(集聚区)予以撤销取缔;到2020年,全市314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全部按计划完成保留、整合、撤销取缔工作。

3.大力实施产业布局调整。推动实施一批建材、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积极推进重污染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2020年底前,推进石化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聚发展。

(五)严格管控燃煤污染。

1.严格落实超低排放监管。依托燃煤设施在线监测全覆盖,强化动态监管,对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煤电机组依法停产整治,确保全市煤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或特别排放限值。

2.深入开展煤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质监管,落实优质煤供应和保障,监督煤炭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劣质煤,通过加大抽检频次、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资质管理、坚决依法查没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采暖季供热企业燃用煤炭煤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全市经营性储煤场地,建档立卡、动态监管。

3.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落实国家要求,制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调整方案,定期将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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