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30 13:22
来源:内蒙古环保厅
内蒙古环保厅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出,经过三年努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8%,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2]浓度较2015年下降1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11%、11%;提前完成“十三五”环保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城市,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环保约束性目标。
详情如下: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我厅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9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赵文佳
联系电话:0471-5315354
邮箱:nmg_dqc@163.com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代拟稿)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全区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呼包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为主阵地,统筹运用结构优化、联防联控、重污染应急等多种手段,对不同地区、不同污染源、不同污染物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经过三年努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8%,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2]浓度较2015年下降1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11%、11%;提前完成“十三五”环保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城市,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环保约束性目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三)优化产业布局。各地按计划有序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严格高能耗、高物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厅参与。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如部分机构职能及工作职责有所调整,将根据新的调整对接相应工作,不再另行分工)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冶金、水泥、制药等污染严重企业,由各盟市人民政府制定计划,限期完成搬迁、改造,逾期不退城的依法予以停产。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及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厅等按职责负责)
(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大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淘汰力度。(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参与)
(五)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各盟市行署、政府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参与。)
(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到2020年底,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处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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