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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8-31 09:51

来源: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日前,浙江金华《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控制、综合施策,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臭气异味扰民为突破口,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集中开展攻坚行动,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主要目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6%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1%、21%、24%以上;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60%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三)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化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推动市重大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全面推进产业、区域和企业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统计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强环境准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强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各类专项整治和严格常态化执法,依法加快出清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00家以上。(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参与)

(五)强化“散乱污”“低小散”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8年完成40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全面整治“低小散”问题企业。全面实施以“一从严三加快”(即从严对标整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加快产能合作转移)为主要内容的“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到2020年,整治和淘汰以“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3000家以上。(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参与)

(六)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为示范,在化工、医药、印染、造纸、冶金、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进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构建循环产业链。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业循环经济考核评价体系。2018年完成国家级园区和8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力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深入推广行业清洁生产,针对焦化、煤化工、保留工业锅炉和窑炉等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2018年-2020年,每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0家以上,创建省级绿色企业5家以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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