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7 09:55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
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惩治力度,监督、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治理污染,履行社会责任。
第八章规划实施与考核
第一节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规划任务
各区(市)县政府,列入总量减排范围的企业,是实施本规划的责任主体,对完成“十三五”总量控制的4项法律约束性指标负有直接责任,区(市)县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本规划和总量控制年度计划确定的任务,与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和重点企业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相关部门和企业;各企业要明确治理项目责任人,确定治理项目立项、筹资、开工、投运的时限,保证按期建成投运。
第二节完善污染减排量化考核体系
根据国家“十三五”总量减排新政策,及时修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和考核办法等文件,更新、完善总量减排量化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第三节强化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
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终考核相结合工作机制,每年7月、12月底前对区(市)县减排工作落实情况、减排工程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以及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情况实施半年核查核算、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向市效能考核办通报。对未完成减排目标的区(市)县和企业,坚决实行区域、行业和企业限批。
在每年1月,根据自治区环保厅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结合上一年度各区(市)县环境质量改善和总量减排进展,调度本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计划及其任务指标。
在2018年、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十三五”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2018年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达的“十三五”后期2年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对本《规划》进行修订,结合各区(市)县环境质量状况、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新制定“十三五”后期2年总量减排目标和项目。
2020年终期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环境保护规划任务完成的重要依据。
银川市“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表
1、武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污水(中水)处理厂
2、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
银川市“十三五”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表
1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宁夏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3第二污水处理厂
4第七污水处理厂
5永宁(望远)第二污水处理厂
6第五污水处理厂
7第九污水处理厂
银川市“十三五”污水处理厂水量增加减排项目表
1银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
2银川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四污水处理厂)
3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4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
5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
6上实环境(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7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8灵武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污水(中水)处理厂
银川市“十三五”工业园区(基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表
1宁夏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
2灵武羊绒园区污水处理厂
3宁夏蓝星水务暖泉污水处理厂(银川生物科技园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4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银川市“十三五”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治理项目表
1宁夏西夏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2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
4宁夏贺兰山化肥有限公司
5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宁夏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7宁夏塞尚乳业有限公司
8宁夏共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9宁夏明旺乳业有限公司
10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
11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12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石沟驿煤业分公司
银川市“十三五”电力行业超低排放及达标治理工程项目表
1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3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4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公司
5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
10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公司
17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1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
银川市“十三五”电力行业特别限值排放改造及达标治理工程项目表
1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
银川市水泥行业“十三五”达标排放减排项目表
1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2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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