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9 09:37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
35.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开展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以县为单位,分行业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和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并加强监督检查。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坚决打赢精细化管理硬仗。
36.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整治。“一城五星”城区内,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全民洗城”,视具体情况增加洗城频次。(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落实单位:“一城五星”县(市、区)政府)2018年底前,全市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联网实现全覆盖;2019年进一步提档升级,构建起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对没有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一次通报整改,两次处罚,三次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018年,按照省要求,完成我市建筑和拆迁工地登记造册和动态更新,建立施工扬尘管理清单;2018年底前,全市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力争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7.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开展城市道路扬尘专项治理,道路扬尘实行“以克论净”。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大幅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提高支路、街巷、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扫和冲洗率。2018-2020年,市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包括水洗和机扫)分别达到82%、83%和85%,县城分别达到75%、80%和85%。(落实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强化公路扬尘治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源头管控,做好市主城区及周边国、省干道清扫养护工作,落实县、乡公路养护主体责任,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到2020年,市区出入口及周边重要干线公路、普通干线公路穿越县城路段清扫作业全部实现机械化,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露本色、基本无浮土。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管理,严查散料货物运输车辆遗撒,加大监控和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建立道路施工扬尘责任追究制度和严惩重罚制度。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提高施工标准化水平,2018年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95%以上,到2019年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8.强化城乡垃圾处置。完善城乡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治理模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6.6%、97.2%和98%以上,县城建成区分别达到92.3%、92.6%和93%以上。市本级要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市本级和各县(市)至少建设一座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按照《河北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因地制宜选取治理模式和治理技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2020年,形成设施配套、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运行高效、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有效截断垃圾焚烧隐患。(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加大垃圾露天焚烧打击力度,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城乡垃圾(含工业下脚料)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39.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所有饮食服务经营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食堂一律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强化运行监管,确保油烟排放满足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城市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对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设施不标准、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责令暂停营业并限期改正。到2020年,基本实现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油烟治理全覆盖,并达标排放。(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0.实施区域降尘考核。将各县(市、区)降尘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各县(市、区)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落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七)坚决打赢重污染天气应对硬仗。
4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到2019年,各县(市、区)基本具备发布3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的能力。严格按照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要求,提高应急响应协同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机制,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市及各县(市、区)应急预案。加强指挥调度,启动橙色预警时,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各县(市、区)主管副县(市、区)长分别到市和属地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调度;启动红色预警时,市政府市长和各县(市、区)长分别到市和属地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调度。(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2.完善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导意见》,按要求修订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应急责任,提高各级别应急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排比例;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按照“一业一策”“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对应急预案启动和重点行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绩效评估和核查检验。各县(市、区)可视情节,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减排措施。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加大秋冬季和初春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攻坚措施。(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