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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09-20 10:17

来源: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船舶制造行业。船舶制造行业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到2020年达到65%以上;船舶维修行业涂装作业实现移动式涂装,到2020年达到60%以上;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推进绿色造船新工艺,提高建造精度,减少涂层破损,将涂装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装阶段。

工程机械制造行业。积极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涂使用。禁止(逐步淘汰)钢结构露天喷涂,推进钢结构制造企业在车间内作业。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装置。

卷材制造行业。全面推广使用机械化自动辊涂技术;加强烘烤废气收集,收集率达到90%以上,配套建设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相关区政府、相关企业负责实施)

(4)包装印刷行业

推广使用绿色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在塑料软包装、纸制品包装等,推广使用柔印等低(无)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黏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环节,要采取车间环境密闭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加强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转运、储存等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在烘干环节,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收集的废气要采取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局牵头,相关区政府、相关企业负责实施)

(5)其他工业行业

电子行业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制鞋行业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VOCs 排放治理;纺织印染行业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业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排放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相关区政府、相关企业负责实施)

(三)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

6.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4.3万辆、5万辆、6万辆。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50%。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2020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新增、更新校车力争实现新能源化;加快推进新能源出租车试点,根据要求扩大使用规模。新能源货车推广规模超过5000辆。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机管局、市商务委、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牵头,各区政府、各相关企业、市电力公司负责实施)

7.加快实施更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

适时提前实施轻型汽油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引入车载油气回收技术(ORVR),显著降低蒸发排放;实施摩托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相关区政府、各相关企业负责实施)

8.强化在用车排放控制。

研究实施更严格的高污染机动车限行、管控和淘汰措施。制定出台老旧车淘汰补贴政策,加大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力度。实施巡游出租汽车到期更换三元催化装置。严格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采取限制性和鼓励性政策措施,淘汰应强制报废的老旧车和摩托车。强化在用车检测/维修制度,推行轻型汽油车燃油蒸发控制系统检验。建立本市在用机动车维修点联网监测监管体系,推进机动车维修信息和检测信息共联共享。完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监管平台,提升机动车检测站的技术监管手段。建立机动车环保数据管理平台。研究推广OBD在机动车排放检测方面的应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实施)

9.全面提升燃油品质

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国六车用汽、柴油标准,同步提升普通柴油油品质量。积极开展高清洁油品以及异辛烷烷基化油等清洁油品组分的生产。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上海海事局、上海地方海事局、市公安局牵头,相关区政府、各相关企业负责实施)

10.加强机动车及其油品质量监管

加大新车生产环保一致性、在用车环保符合性、在用车环保检验、油品质量等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牵头,相关企业负责实施)

11.深化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

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放控制。减少油品周转次数。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经营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相关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工作和年度检测工作,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建设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平台,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加快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建立收发油设施的视频监控。制定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各区政府、相关企业负责实施)

12.推进港口储存装卸、船舶运输油气回收治理。

出台存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全面推进已建原油和成品油码头,包括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新造油船逐步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2020年1月1日起建造的150 总吨以上的油船应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全面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重点提升化学品洗舱水接收能力,并确保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理设施衔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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