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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8-09-26 10:25

来源:临汾市人民政府

日前,山西临汾印发《临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计划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自2018年10月1日起,电力(燃煤以外)、焦化、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执行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行业根据修订后的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2018年停止运行。加快推进焦化、钢铁、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火电企业要在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排放浓度。鼓励焦化企业对传统湿法熄焦工艺进行改造,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加强工业企业氨排放源控制,完善脱硝系统氨捕集和氨逸散管控。全文如下:

临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平川七县市区为主战场,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浓度为重点,以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增长的做法,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转型发展,坚决不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GDP,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坚持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坚持问题导向。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突出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重点污染源治理,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区域联防联控。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措施、统一应急的要求,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坚持全民共治。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曝光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三)工作目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以上,临汾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争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50%以上。通过三年努力,市区空气质量摘掉污染第一黑帽子,其余平川县市与尧都区空气质量同比例改善,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山区十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全市优良天数比例全部达到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提高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焦化、钢铁、铸造、低端化工、煤焦发运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2018年“秋冬防”时尧都区3家焦化企业实施停产,2019年全部退城入园。市区周边的临汾世纪鼎圣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省蒲县煤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市尧都区亚鑫达煤焦铁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临汾远孚物贸有限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侯马车务段临汾北站(山西尧盛达经贸有限公司)等煤焦发运企业转产或搬迁。2018年底前,制定相应钢铁、焦化专项工作方案,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禁止新增焦化、化工园区。各县(市、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加大现有焦化、化工园区整治力度。从2019年1月1日起,位于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范围内的钢铁、水泥、钢铁、铸造、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在上年基础上定向逐年递减。(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煤炭局、市环保局等按照职责分别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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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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