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4.下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8月31日,全市涉及此次专项整治的1493家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428家、化工企业65家)已按要求全部完成了自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企业1040家次(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011家次、化工企业29家次),共查出各类隐患2253项,已整改1691项,已对18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42.5万元;并对1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共约谈企业72家,企业内部追责55人。
5.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整改大批隐患问题,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6.排查隐患,督导督促整改落实。不定期巡查、走访道路危险废物运输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危险品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下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春运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涉及危险废物运输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督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了《天津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隐患防范措施》,并部署组织实施;2018年全市各区运管机构制定了《2018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监督检查计划》,持续做好日常监管、风险隐患排查及完善相关整改内容,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自2018年1月至今,对12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隐患排查进行了实地抽查;现场督查14个运管机构,走访检查辖区道路危险废物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21户,向问题所属的2个区运管机构下达书面整改意见。2018年以来,全市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完成质量信誉考核168户,未完成质量信誉考核的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5户。
7.道路运输环节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为继续巩固督查整改危险废物及危险货物运输环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成效,开展道路运输环节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并统计每周、每月环保执法情况。
8.持续进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按照关于开展应急值守点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报告应急工作情况和突发处置情况,以及相关任务部署的落实情况和当前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四十九、督察期间,共收到油烟、噪声等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举报2219个,占比30.8%。从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移交的4226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和公开率均达到100%。
2.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集中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督办检查工作的通知》,坚持“四个不变、五个不减、六个不放过”,着力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加强环境噪声治理。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天津市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汇总、筛选、梳理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有关噪声污染投诉件及2016年以来多个环境举报渠道受理的噪声投诉件,建立社会生活、企事业固定设备、施工和交通等噪声源花名册。按照《天津市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对新增噪声投诉案件继续全面筛查、分类施策整改,对已办结的投诉案件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工作均落实到位。
4.全面加强饮食服务业治理。印发《关于开展天津市2017年饮食服务业工作的通知》,形成全市饮食服务业单位动态更新机制。截至目前,全市16930家餐饮服务业单位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排放达到天津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督促饮食服务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完成一轮清洗,确保达标排放。开展净化设施安装和提标改造工作,同时确保新建餐饮企业安装净化设施并稳定达标。开展油烟专项执法整治工作,2017年共检查单位8989家次,发现问题1991家次,并督促整改。建立油烟整改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天津市2018年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对饮食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清洗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编制2018年饮食服务单位花名册,形成动态更新机制。印制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手册,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5.加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和信息化管理。完成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整建制统一换装,制定《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活动推行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定《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露天烧烤违法问题的重点治理、管控;完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技防网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地理信息数据测绘更新;强化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加强环卫扫保,全面开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月考核,每月通报考核结果;落实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截至2018年7月底,全市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用地面积976.09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建筑面积832.96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788.89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72.01%。
6.推进市容环境长效常态化管理。持续开展每月城市管理月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并与以奖代补挂钩;充分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快速进行处置;继续开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月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推动落实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和《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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