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2 14:2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十八)加强秸秆等生物质禁烧。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18年底前,力争秸秆原料产业化利用实现一县一品,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关中地区力争达到95%。(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杜绝使用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省农业厅牵头)
(十九)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关中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关中地区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各级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二十)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各市县要制订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各级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加快建设西安坚强电网,确保建成后的电网能够满足西安市承办大型国际性会议需要和“煤改电”要求。(西安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等参与)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重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参与)
(二十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参与)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二十三)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关中地区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25%。制订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中铁西安局集团、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力度,2020年采暖季前,电力、焦化、电解铝、钢铁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并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关中地区达到5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中铁西安局集团、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中铁西安局集团参与)
建立过境柴油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制度。通过限制性措施和经济激励政策,引导车辆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发展关中城际轨道交通。加快实施《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着力解决关中城市群综合交通网与其经济发展速度水平不相适应、城际交通结构单一等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二十四)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对标国家淘汰老旧车任务,将我省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调整为通过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订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省公安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参与)
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的城市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参与)
(二十五)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使用比例达到80%;关中地区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不少于40%,2019年不少于40%。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中铁西安局集团、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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