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3 09:36
来源:长沙市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特护期期间实施日发布机制,每日对空气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每日开展预测预警,每日发布提醒信息,每日提出应对措施和要求。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建立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方式。与株洲、湘潭建立会商机制,一经启动,三市响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30%以上,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0%、15%和20%以上。
(3)完善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管理。建立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工业源减排通过停产或停部分生产线的限产方式实现,可通过在线监控实施监管;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减排主要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使用实现;扬尘源减排主要是控制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实现,施工扬尘控制应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措施,道路扬尘控制应采取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频次等措施。
(4)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限产工作。2018年10月底前,水泥、砖瓦、有色等行业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并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更新,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实行差别化管理,严禁“一刀切”方式,对以天然气、电力、电厂热力为燃料或热源的企业,可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要严格督促所有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特护期期间,水泥生产线错峰生产天数不少于65天。
(二)专项工作
1、严控渣土污染。按照《渣土处置工地洗车作业平台及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技术和管理要求》和渣土消纳场规范设置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渣土处置工地、渣土消纳场和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标准。建立渣土扬尘管理常态机制,落实动态检查机制,坚持夜间作业监管机制,推行科技监管机制,严格审批监管机制和创新社会监管机制;持续大力开展渣土(盾构土)消纳场建设。
2、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专项方案》,压实县市(区)、乡镇人民党委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督查,发现一起必须处罚一起,以实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充分利用无人机监测、卫星遥感图像分析等技术,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控管控能力;加大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收割机全部安装碎草装置,大力推广秸秆碎草还田措施;利用广播、标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
3、严管高排放车辆排气污染。按照《长沙市高污染排放车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升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全年限制外籍货车穿城而过,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分级别对特定车辆实施限行措施;加强路面管控,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高排放车辆;城市维护作业车辆、燃油出租车、公交车和网约车、物流配送车、公务用车逐步电动化;控制柴油车总量,推进柴油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实施柴油车改造工程;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低排区),制定低排区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限制使用规定。
四、突发期和应急期特别措施
(一)强化突发期特别措施
1、突发期的标准。出现下列四种情况之一,但尚未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1)长株潭三市任意一市空气质量预测将达到重度污染(预测AQI日均值>200);
(2)京津冀地区、河南、湖北等省已经发出橙色及以上预警;
(3)长株潭三市之一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150指数<200);
(4)长株潭三市之一空气质量位列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倒数10位之列。
2、污染控制分区。重要控制区应参照重点控制区措施,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重点控制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
重要控制区:宁乡市、浏阳市
3、重点控制区内强化突发期特别措施。
(1)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
(2)城市道路每日洒水降尘3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
(3)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工作。
(4)每日对工业企业开展巡查执法,工业企业未进行密闭作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立即依法停止生产。
(5)每日对餐饮油烟污染、焚烧垃圾、焚烧秸秆和露天烧烤、生产、销售、运输、使用散煤等情况开展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6)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三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
(8)加大公共交通的投运力度,城市建成区实施燃油公交车限行。
(9)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污染天气个人防护知识教育,减少污染天气户外活动。
(10)京港澳高速穿长沙城区段沿线喷雾降尘装置全面开启。
4、迅速启动突发期应对工作。在预测突发期来临前4小时,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将预测预报信息上报市蓝天办、市环委办,市蓝天办、市环委办进行紧急调度,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农业委、市交通局、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园区、区县(市)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迅速落实突发期工作措施,强化工作督促检查。
(二)落实应急期预案要求
1、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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