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6 10:01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推进,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有效整合。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套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市环保局参与,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完成28家砖瓦企业治理任务。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推进,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启动精细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责任分工:禹王台区人民政府负责
5.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陶瓷、再生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2018年10月底前,将相关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补充到排污许可证中。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环境管理的主体责任。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推进,市工信委参与,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6.有效推进清洁取暖。2018年10月底前,城区新增供暖面积109万平方米。继续巩固全域禁止燃煤散烧治理成果(不含兰考县)。严厉查处隐蔽散煤经销点。围绕控源、控销、控排,继续加强燃煤散烧管控。
一是建立工商、公安、交通联合执法体系,持续卡点管控,实施24小时值守,杜绝外域散煤入汴。
责任分工:市散烧办牵头推进,市工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是严查隐蔽散煤销售,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分工:市工商局牵头推进,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是保持取缔燃煤散烧设施设备高压态势。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推进,市城管局、食药监局、机关事物管理局、住建局、卫计委、教育局按照行业管辖管理范围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现燃用散煤的,严格问责。
责任分工:市散烧办牵头推进,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兰考县要按照2020年完成生活和冬季采暖燃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制定三年实施方案,2018年应完成散煤替代1万户,建成区供暖面积达到240万平方米,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应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坚持先立后破,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同时,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全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煤炭质量标准。
责任分工:兰考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巩固燃煤小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以下简称燃煤锅炉)淘汰成果。
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潜能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2018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推进,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精细化工园区、黄龙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改造,继续推进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淘汰。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实施改造。2018年10月,研究出台生物质锅炉污染排放在线监控安装方案。按照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标准(鼓励执行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标准),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新上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执行低氮燃烧排放标准,申领排污许可证单位燃气锅炉必须在规定时限完成低氮燃烧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完成金盛热力等重点企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参与,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开展在用醇基燃料锅炉排查工作,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8.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2018年12月底前,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大宗货物、集装箱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绿色货运枢纽建设实施计划,明确运输结构调整目标,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大幅减少货物公路运输量。充分发挥已有铁路专用线运输能力,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禁止公路运输;加快重点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尽量采用铁路、水路或管道等绿色运输方式。晋开二分公司等大宗物料运输重点企业制定专用铁路建设计划,建成后,由铁路运输替代现有公路运输,新增铁路运输量400万吨/年。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牵头推进,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9.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制定营运车船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
责任分工:市工信委牵头推进,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邮政局负责,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制定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
责任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制定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