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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

时间:2018-11-12 09:45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前,山东菏泽印发《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8〕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0月-2019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遏制重污染天气频发态势,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以上。

(二)基本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为防止工作推诿,对于各项工作,本方案只明确一个责任部门负责牵头,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工作。县区在落实任务时,如有和市管理体制不一致、不能对应的,由各县区指定该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同时,下述各项工作除市直牵头部门外,均需各县区负责落实,括号中不再一一列出。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责任部门为市环境保护局)完成菏泽康利化工有限公司、郓城恒信釉料制品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关闭、搬迁、转产工作。加大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2018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燃煤机组的淘汰任务,按照省以钢定焦比例,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责任部门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各县区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8年9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责任部门为市环境保护局)对整合搬迁类的,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责任部门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企业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的,电力公司不予供电,违规供电的予以公开问责。(责任部门为市环境保护局)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石化、化工、炭素、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责任部门为市环境保护局)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有效整合。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套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责任部门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陶瓷、再生金属等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2018年10月底前,将相关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补充到排污许可证中。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管理的主体责任,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为市环境保护局)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5.有效推进清洁取暖。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按照2020年采暖期前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散煤“清零”的任务要求,制定三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要兼顾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工作,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部门为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优先保障2017年已经开工的居民和供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和供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蒸吨数;坚持先立后破,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2018年采暖期前,全市完成散煤替代7万户,其中气代煤2万户、电代煤5万户。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防止散煤复烧。(责任部门为市城市管理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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