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30 10:57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
中国与联合国环境署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我们重视环境署在全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环境署在推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促进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环境目标等方面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全球环境保护和环保事业的发展。
全国两类入海排污口98%已经完成清理 未来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光明网记者:2017年,原海洋局对全国入海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进行了排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转至生态环境部后,请问生态环境部是否掌握相关情况,下一步如何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环境监管?
柯昶:这个问题请王菊英副主任回答。她是这方面的专家,去年也参与了入海排污口的排查。
王菊英:谢谢提问。我想借这个机会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一下入海排污口有关思路和想法。
前面,柯司长讲到了,此次机构改革比较重要的是打通陆地和海洋。海洋生态问题,表现在海里头,但实际上根子是在陆上的。之前,对入海污染源这一块的总体情况,掌握的不是那么全面系统。通过这次排查,入海污染源这一块数量众多、构成复杂、位置分散,源头难以追踪,而且存在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其监管和控制需要循序渐进、逐步解决。
入海排污口的管理是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的关键。陆源污染物这一块,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都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沿海省(区、市)开展两类排污口的清理整治。这里所说的两类排污口,一类是非法的,一类是设置不合理的,目前已经完成清理的大约有98%。以渤海为例,渤海两类排污口总共31个,已经完成清理整治是28个,另外3个在2018年底也会完成整治。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会继续督促相关沿海地方完成“两类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制定入海排污口环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强监管。一是指导沿海地方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入海排污口备案等管理工作。二是在现有的各类排污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细化相关技术要求,尽快形成统一的排污口技术管理规范。三是启动陆海污染源清查工作,进一步准确摸清入海污染源,为配合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率先在渤海部署开展。四是要开展溯源排查,为每一个排污口登记建档,明确各类排污口的责任主体。五是分类整治,实施一口一策,通过整治规范,不断提高入海排污口管理水平,为海洋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发挥积极作用。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 要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新京报记者:对于近期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件,请问生态环境部有何评论?下一步有何安排?
柯昶:首先我要强调一点,这个泄漏事件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对于整个事件的处置和应对,生态环境部始终是密切关注、全程跟踪,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事件发生后,我部立即调度了解事件情况,多次派遣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督促指导地方政府科学妥善处置。根据11月9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泉州市政府组织的专家组现场研判结果,此次泄漏的物质为工业裂解碳九,是一种组分较为复杂的混合物。
从11月4日事件发生至今,环境部门会同当地的海洋部门开展了周边的大气监测和海水水质监测,相关的监测结果和处置情况均已通过福建省、泉州市相关方面进行发布。我想记者朋友都已经看到了,这里不再重复。
近日,我们了解到,涉事企业存在刻意隐瞒事实,特别是瞒报泄漏数量,这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据了解,多名事故责任人已被批准逮捕,相关行政人员也正在接收调查和处理,我们坚决支持对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虑到此次泄漏的碳九是组分较为复杂的化学物质,我们高度关注后续其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损害。目前,我们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已受泉州市委托,派出专门技术队伍赴现场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当地的海洋渔业部门也在组织对养殖水产品进行评估。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生态环境评估等后续工作。
刘友宾:事件发生后,我部高度关注。李干杰部长多次作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进行研究部署。我部多次与福建方面进行沟通,并先后派出两个工作组会同有关专家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政府进行环境应急处置。
信息公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该统筹进行安排部署。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全面、准确的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 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让真相走在阳光下。纸是包不住火的,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任何试图掩盖真相的做法,都是愚蠢、错误、徒劳的,最终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泉州市、泉港区政府在事件应急处置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仍明显存在应急机制不健全、工作经验不足、信息公开不到位、回应公众关切滞后等问题。涉事企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单位,存在伪造证据、相互串供、恶意谎报瞒报泄漏量等问题,性质非常严重,影响极为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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