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1 10:40
来源: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六)加强区域合作保障机制
遵循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积极推动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与周边城市在防治区域大气污染方面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推动政策制定和同步协调,实现大区域内大气环境管理制度的整体对接。推动建立健全大区域内大气环境状况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共享信息平台,互通区域内大气环境信息和重大项目审批、执法等信息。公开跨界重点大气污染源信息、联合整治工作计划及实施进度,提高联防联治效能和执法效率。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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