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8 14:27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9〕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四川省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等九个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以及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等九个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抓执行抓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2日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实施方案,四川首次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划分,共涉及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5市。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具体划分如下:
成都市:全域
自贡市:全域
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全域
德阳市:全域
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全域
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全域
内江市:全域
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全域
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全域
宜宾市:翠屏区除李端镇、牟坪镇外的区域,南溪区全域,叙州区除商州镇、龙池乡、凤仪乡、双龙镇外的区域,江安县全域,高县庆符镇、文江镇、胜天镇、月江镇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全域
达州市:通川区全域,达川区除陈家乡、罐子乡、渡市镇外的区域
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全域
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丹棱县、青神县全域
资阳市:雁江区全域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有何不同?按照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制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联防联控。同时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努力形成与大气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发展格局、城市格局。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将实行动态评估调整。同时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四川还将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并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
实施方案提出,接下来四川将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为主战场,坚持质量导向、系统防治,科学管控、精准施治,联防联控、社会共治,不断改善大气质量。
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3.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6%、16%、5%以上。
附件:川府发4号附件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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