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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滨海新城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19-02-15 11:16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0.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七个百分之百”要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2018年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次干道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建委办;配合单位:建交局、农办)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委办;配合单位: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11.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提升,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牵头单位:农办)

秋收阶段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执法,每周不少于3次。(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12.建立重点行业排放清单。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对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产业规模、生产工艺、治污设施、排放情况,建立详细的排放清单。(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13.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砖瓦、玻璃及其制品、铸造等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按照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制定整治计划,对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14.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下,推进热电、砖瓦、铸造、玻璃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建立无组织排放清单。(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15.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工业炉窑拉网式排查,建立详细管理清单。(牵头单位:经发局)

加大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水平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污染重工业炉窑的淘汰力度。(牵头单位:经发局;配合单位:环保分局)

加快开展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清洁能源替代。(牵头单位:经发局)

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牵头单位:经发局)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达到排放限值,分别满足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16.实施VOCs 综合治理。按照《滨海新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大力推进VOCs综合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有机溶剂产品。2019年1月1日起,汽车原厂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580、600、550、650克/升。(牵头单位:经发局)

2019年1月1日起,除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维修外,汽车修补漆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不高于540克/升的涂料,其中,鼓励底色漆和面漆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限值不高于420克/升的涂料。(牵头单位:建委办)

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建立重点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加快推进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严格落实国家要求,加强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加强储存、装卸及废水、废液和废渣系统逸散排放控制。(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企业应依据排放废气的风量、温度、浓度、组分以及工况等,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工业企业VOCs治污设施,开展一轮治污效果执法检查;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简易处理工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光催化技术仅适用于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应配备脱附工艺或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建立台账。(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全面推进油品储运销VOCs治理。加强油气回收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抽查,试点开展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牵头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经发局)

(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能力建设

17.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指令应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重大活动期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区域联防联控,保障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安全。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18.加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网建设与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2019年3月底前,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建设方案,滨海新城建设1套8通道苏码罐VOC自动采样系统。通过自行建设或购买服务方式,全面具备机动车排气检测能力。(牵头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财政局)

19.加强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的监控要求。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快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牵头单位:环保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未完成秋冬季大气考核目标的,将由管委会约谈部门主要领导。蓝天办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查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相应职责,做好协同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服从统一安排,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二)强化应急保障。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及时向新城蓝天办报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秋冬季雾霾天气的预警预报和应急应对工作,完善预警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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