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7 10:33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6.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清洁生产。推动实施符合改造条件的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火电厂和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7.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2019年5月底前,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管理清单。严格排放标准要求,2020年年底前,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和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8.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方案。2019年5月底前,完成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车修配等行业VOCs污染调查,按行业明确整治方案和要求。加强源头控制,提高VOCs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VOCs污染治理,提高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9.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重点整治油烟污染扰民的餐饮企业,2019年,基本实现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油烟治理全覆盖。(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严管露天烧烤。制定综合整治露天烧烤工作实施方案,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组织联合执法,清理取缔固定门店外的露天烧烤和流动露天烧烤违法行为。(牵头协调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信访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0.强化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推动汽修行业严格按照喷漆操作规程封闭作业,加大喷烤漆房废气治理设施建设,集中收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并安装废气净化设施,鼓励采用水性漆等新材料、新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对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房违法排污情况进行排查,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2019年,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实现汽修涂装喷烤漆房内作业;2020年,汽修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1.继续深化油品储运销体系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的运行监管。(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中石油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2.推进园区提质增效。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协调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学技术局等)
13.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支持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做大做强。(牵头协调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14.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各区县(市)要肩负起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主体责任,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推进电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和燃油,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较2015年下降1.5个百分点以上。(牵头协调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5.加强散煤管控。全面落实《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完善煤炭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系,强化煤炭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执法,加强燃煤质量检验,规范煤质检测机构抽检、检测制度,提高抽检频次。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其中实施生物质替换的必须使用生物质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安装高效除尘设备。(牵头协调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加快市区棚户区等低矮面源整治力度。按照“全市统筹、市区结合、分批改造、分期实施”的原则,由中心向外围渐次推进,按计划完成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改造。对未纳入搬迁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内居民燃煤散烧和居民楼自供热燃煤散烧的,要通过并网、改用清洁燃料或使用生物质燃料、型煤等措施进行改造,减少低矮面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牵头协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区政府)
16.稳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清洁能源利用,城市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天然气供暖和电供暖等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单位应同步拆除燃煤锅炉,替代后的燃气锅炉需采用低氮燃烧等技术,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2020年,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70%以上。
县(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2020年,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60%以上。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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