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7 10:33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鼓励应用蓄热式等电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20%以上;2020年,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以上。(牵头协调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燃煤锅炉淘汰,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各地区、城镇燃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牵头协调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17.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制定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实行清洁供热替代燃煤锅炉。2019年,市区建成区、县(市)城关镇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市区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市区城乡结合部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县(市)基本淘汰市、县(市)财政供养单位(包括乡镇、村委会)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基本淘汰市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市区建成区不能达标排放的每小时35蒸吨(或29MW)燃煤供热锅炉。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锅炉。(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019年,对建成区140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行技术评估,制定提标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和市区建成区具备条件的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节能和超低排放,燃气锅炉基本实现低氮燃烧技术;不具备条件的,优先实施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8.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积极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业、医院等单体公共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按照省出台的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提高门窗、屋面等关键部位节能要求,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20%。推进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牵头协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9.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有序发展风电,优化风电建设布局,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区开展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积极推进生物质发电建设。强化地热能勘探开发和利用,开展地热能资源详查与评价,摸清地热能资源的地区分布和可开发利用潜力。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全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与2017年相比提高1个百分点。(牵头协调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20.改善货运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着力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有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由公路向铁路转移。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牵头协调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1.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稳妥推动城市建成区公交、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应用新能源车辆,逐步扩大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2019年,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94%、80%;2020年,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力争全部更新(改造)为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牵头协调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2.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并组织实施,采取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牵头协调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3.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2019年,划定并公布高排放车辆禁限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基本消除高排放车辆;2020年,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牵头协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主体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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