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10 14:27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快清洁能源发展。推进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推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组合开发,降低用能成本,促进消纳产业发展,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我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与2017年相比提高1个百分点。(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城管局参与)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二十二)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运输比例,推进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铁路运输量。开展清洁运输行动,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庆车务段参与)
(二十三)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推广应用步伐,扩大推广应用数量规模。积极稳妥推动城市建成区公交、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应用新能源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编制《大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8-2030年)》,按规划有序开展充电站、充电桩建设。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推进船舶更新升级。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参与)
(二十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参与)
(二十五)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治理。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有条件的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等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大庆海事局按职责负责)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市交通运输局、大庆萨尔图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参与)
(二十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市发改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二十七)建设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加强防护林建设、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土地优先用于植树种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负责)
(二十八)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稳妥推广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等。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住建局负责)
(二十九)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市区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市城管局负责)
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十)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开展矿区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完成全面排查,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实施修复示范工程,加强修复治理,减尘抑尘。(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大庆油田公司参与)
(三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选择部分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动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政策。探索扶持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开通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收购模式。2020年底前,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他县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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