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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

时间:2019-05-06 11:01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2.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开展全区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区处置场建成达标后投入运行,实现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规范化管理。

3. 深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

4. 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严格执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落实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5. 强化裸地治理。对新排查发现的裸地因地制宜全面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治理措施。完善动态更新机制,持续排查扬尘隐患并对治理措施进行增补,防止污染反弹。

6. 加大城市清扫保洁力度。持续实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和区域降尘量考核,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全面清洗公共设施、绿化隔离带等部位的积尘浮尘,定期对城乡结合部、背街里巷等区域进行重点清扫。加强国省公路机扫保洁。对与外环线相连的放射线和重点区域周边主要国省公路,穿城镇公路及建城区的环线公路,通往旅游景区公路,机械清扫每天2次,水洗路面隔天1次,洒水降尘作业隔天1次,其他普通国省公路水洗隔两天1次,洒水降尘作业隔两天1次;如遇重污染天气二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每天湿扫路面1次以上。

(六)强化农业大气污染治理

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持续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力度,在重点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对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出现秸秆露天焚烧,被国家及市级通报的,一律严肃问责。全面落实禁止焚烧垃圾、落叶、枯草要求;宣传引导群众不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等;环内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坚决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用好用足高架视频等技术手段,实现科技化监管全覆盖。

(七)强化交通大气污染治理

1. 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公交车、公务用车等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2019年,全区完成85辆公交车更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工作。新增1条公交线路,完成优化8条公交线路。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2019年新增公共充电桩数达到市下达指标要求。

2. 严格管控、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2019年淘汰老旧车数量达到市下达指标要求,做好用车大户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机动车大户制管理,完善监管系统平台信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把好新车准入关,实行个人新车注册登记环保窗口现场审核,预售车辆4S店报备审核,全年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环保一致性核查1万辆,同时及时开展机动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新车审核变更工作,确保新车注册审核无缝对接,持续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执法监管。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筛查机动车10万辆。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完善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方法,严厉打击未按规范进行排放检测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继续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机制,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3. 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住建、交管、运管、城管、水务、农业、土整、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分行业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机制,实施长效监管,禁止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入场作业。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并发放环境标识。以各类施工工地、整理地块等为重点,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4. 加强车用油品供应管理。对我区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依法重点查处流动加油车售油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加油活动猖獗的镇街、开发区及村居等属地负责人进行问责。

5. 全面推广车用尿素。区内加油站点持续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对我区销售的车用尿素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后处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柴油货车尿素使用情况进行抽检,对未添加尿素的货运车辆,依法处罚并全部劝返。

(八)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定期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细化“一厂一策”,坚决禁止“一刀切”,保障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确保启动迅速、响应及时,将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降至最低。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全区各镇街、开发区要坚决扛起蓝天保卫的政治责任,对行政区域内的蓝天保卫工作及蓝天保卫质量负总责,强化责任、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应有责任。

(二)强化考核问责

根据市指挥部制定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对蓝天保卫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蓝天保卫质量状况等相关方面开展评价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要求,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的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分解压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村居,狠抓落地见效。

(三)强化指挥调度

各属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年度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抓早、抓细、抓落实。各区级部门全面强化污染防治任务协调调度机制,对照任务分工,逐项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关死后门,倒排工期,确保不打折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国家及市委、市政府任务目标,定期部署调度,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和空气质量改善力度。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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