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0 10:42
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开展横港工业区等园区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集中喷涂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配合)
(五)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推动环保产业集聚发展,以“环保管家”、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创新服务方式推进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发展壮大“互联网+环保”、环境大数据及分析应用、第三方环保综合服务、新型环保服务等领域的环保服务业,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配合)
三、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六)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控制在130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下降。严格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对电力行业以外的钢铁、化工、有色等行业新增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加大散煤集中整治力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全部清零。按照省下达的煤电机组关停实施计划,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供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铜陵供电公司配合)
(七)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加强天然气供应能力保障,推进琉璃瓦、铸造等行业天然气替代煤气化工程,有序实施燃煤设施煤改气。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积极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铜陵供电公司配合)
(八)持续加强锅炉监管。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动态更新燃煤锅炉管理清单,2019年底前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保留的六国化工公司2台每小时130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配合)
加大皖能铜陵公司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进一步扩大横港工业区和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九)加强散煤治理。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和锅炉燃煤技术标准,深入实施散煤整治攻坚行动,严格落实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措施。加强燃煤煤质管控。持续开展煤炭煤质月度抽检工作,促进企业加大燃煤煤质整改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节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市建成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十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有序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探索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新模式,科学合理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多元化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推进皖能枞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省控目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铜陵供电公司配合)
四、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二)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减少公路运输比例,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大力推进铁水联运。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完善铁水联运建设,大幅提高铁路水运运输比例,2020年达到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进集约高效的运输模式。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江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鼓励利用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推动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客运枢纽等建设,引导共享租赁、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三)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应推广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港口、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积极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物流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布局,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提供便利。(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配合)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开展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车辆,确保密闭化运输,不泄漏、洒落。新增、更新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