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9 09:49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前,河南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方案提出,开展非电行业提标治理。2019年年底前钢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钢铁行业。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完成提标治理,其中,钢铁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
2.水泥行业。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通用水泥熟料企业完成提标治理,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逃逸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8毫克/立方米。生产能力2000吨/日及以下、列入淘汰范围的生产线,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3.焦化行业。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焦化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焦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已列入“以钢定焦”淘汰范围的焦化企业,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4.电解铝行业。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电解槽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毫克/立方米。
5.碳素行业(含石墨)。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碳素(含石墨)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煅烧、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生产能力10万吨/年以下、列入淘汰范围的独立铝用碳素生产线,可不再实施提标改造。
6.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行业。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玻璃熔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
对已有明确转型转产、退城入园、关闭退出规划的企业,可不再实施深度提标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深度治理的钢铁、水泥、碳素、焦化、电解铝、玻璃、耐材企业,研究纳入惩罚性电价政策范围。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我委《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6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确保完成涉及我委的各项任务,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一)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全面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19年力争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1亿吨以内,同比下降5%左右。对2018年空气质量排序后三位的驻马店、周口、许昌3个地市严格耗煤项目节能审查,新上非电行业耗煤项目实行2倍减量替代。组织实施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工作。制定实施《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作为重点企业节能考核的重要内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未完成的企业,年度节能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信用联合惩戒等措施,引导重点企业在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约束下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强化煤炭消费总量预警约谈机制,分解下达2019年各省辖市及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按月发布各省辖市煤炭消费总量目标监测预警情况;对区域煤炭消费月度监测2次为红色预警的,约谈当地政府分管减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3次出现红色预警的,约谈当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时对被约谈的地方采取区域项目限批(涉及民生和环保的除外)、停止安排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等处罚措施;约谈省辖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后,不采取有力措施、目标进度仍然滞后的,列入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督办事项,依规进行追责问责。(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统计局配合,各地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责任处室(局):环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参与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加快淘汰落后煤电产能。以超期服役机组、煤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机组为重点,实施更加严格的关停标准,再淘汰一批20万千瓦级及以下煤电机组。通过将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全部或部分电量转让给公用高效清洁机组代发方式,再关停一批企业自备煤电机组。2019年3月底前,确定年度拟关停机组清单,力争淘汰落后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电机组15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电力公司配合)
责任处室(局):电力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三)实行电力绿色节能调度。在最大限度吸收区外来电和全额消纳非煤电力基础上,坚持以热定电,根据燃煤机组能耗水平、排放水平执行阶梯开机方案,统筹实施电力绿色调度,坚持“煤随电走”,煤炭消费量指标随电力调度指标同步转移,保障全省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实现全省范围内电煤消耗最优。力争6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发电量占比提高至6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电力公司配合)
责任处室(局):运行局、电力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应商沟通衔接,加大市场资源采购,争取更多油气资源量。加快推进濮阳文23储气库以及6个LNG(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中心建设,2019年,全省天然气资源供应量力争达到135亿立方米。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采暖季期间,要重点保障民生用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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